7月15日,泰国政府公报网正式发布了内政部关于以旅游或短期业务商谈为目的持护照及护照代替文件入境泰国并被允许停留不超过60的国家/地区名单公告。
据了解,上述公告的重要内容则是指定了被授予免签权利的93个国家/地区名单,可以旅游、商务往来、短期工作等原因在泰国临时停留不超过60天,上述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公告日)起正式生效。其中,中国大陆及港澳台享有免签权利且可在泰停留不超过60天。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称获得上述免签权利的外国人,若有继续在泰停留需求,可在被允许停留时间到期前,去往移民局按照要求进行办理不超过30天的续签。此外,获得上述权利的护照持有者也可按照移民局的规定程序进行签证类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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