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警方对该用户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与上述X账户绑定的电话号码属于28岁的人妖娜丽拉(音译),居住在曼谷Chom Thong区的某处公寓内,其制作和持有色情内容并将相关内容传入计算机系统内。
查明情况后,警方立即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并前往上述公寓展开搜查,最终成功将娜丽拉逮捕并查缴了其用于储存色情内容的手机、平板电脑。
被捕后,娜丽拉向警方招供称,手机和平板电脑都属于她本人。之后,警方对其手机和平板电脑进行检查,发现内部储存有大量关于成人和儿童的色情视频和图片。
对此,娜丽拉表示,部分视频是她下载所得,旨在满足个人需求;其余视频是其与儿童或青少年发生关系时拍摄,而拍摄地点会根据约会情况确定。
同时,警方还在某网站上发现了娜丽拉的账号,有236名关注者和10,600名点赞者,上面还发布有大量其与他人的色情视频,遂对其提出以获益为目的向他人展示色情内容、参与色情内容交易和传播色情内容等指控。
此外,据警方透露称,娜丽拉对警方提出的相关指控供认不讳,且承认通过发布的色情内容赚取收入,即以会员形式每人收取7-11美元(以泰铢计算约为每人每月200-300泰铢),其自2019年开始从事该项活动,累计赚取了161,963.44美元(约合5,412,724.8泰铢)。
目前,警方已将其交由曼谷挽坤天区警局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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