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2024年补聘乡村振兴专干的公告

政务   2024-12-14 11:48   西藏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村级工作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实现乡村振兴专干全覆盖,现组织实施察隅县2024年乡村振兴专干补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察隅县2024年计划补聘乡村振兴专干5名,上察隅镇西巴村1名、上察隅镇仕中村1名、上察隅镇毕达村1名、竹瓦根镇桑久村1名、察瓦龙乡洪东村1名。
 二、补聘对象
补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察隅籍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参加西藏自治区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自愿报名到村担任乡村振兴专干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补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服从补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参加西藏自治区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人员。
4.具有补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职乡村振兴等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等专干。
4.有其他不适合补聘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补聘待遇
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藏组发〔2020〕213号)规定,具体为:
(一)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3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生活补助。根据《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集聚强边兴边人才的实施意见》(察县委〔2022〕8号)文件精神,每月为乡村振兴专干补贴生活补助1000元,部分偏远村庄额外增加生活补助300-500元。
(三)通讯补助。100元/月。
(四)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六)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边境村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边境村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
3.在村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4.根据村组织安排,创办领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林芝市政策调整而调整。
五、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委组织部将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一)乡村振兴等专干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的。
(二)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的。
(四)违规违纪违法的。
(五)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制度的。
(七)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八)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九)受到开除党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补聘程序
此次乡村振兴专干补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签约录用和到村任职几个环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16日09:30—12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及政审表(附件)、1张免冠电子证件照(备注姓名+联系方式)、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佐证资料(现场在线查询成绩)到察隅县委组织部607组织建设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组织建设办公室 0894-5438368。
3.报名须知:报考人需诚信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名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梳理汇总报名及政审表、相关佐证资料,根据补聘条件,会同县级纪委、统战(民宗)、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三)体检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补聘初步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3.体检通过的,列为拟聘用人员。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的,取消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必要时,县委组织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公示 
通过体检的,正式列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察隅组工发布、网信察隅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约录用及到村任职
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村任职。


附件:察隅县2024年补聘乡村振兴专干报名及政审表


中共察隅县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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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邓秀均

校对聂吉敏

来源察隅组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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