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的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焕新的以旧换新活动正在火热开展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精神,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惠民补贴,现将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6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2024年9月10日到12月31日期间,依托云闪付APP平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按1级、2级能效水效分别给予20%、15%的补贴。
2024年9月30日到12月31日期间,对交售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的铅蓄电池的新电动自行车,每辆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的新国标(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每辆补贴400元。
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助听器、沙发、床、床垫、餐桌(含餐椅)、智能按摩椅、空气净化器、破壁机、电饭煲等21类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旧房内部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时,购买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其他门窗、定制柜(橱柜、衣柜、酒柜)、淋浴房、洁具(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开关插座、灯具、茶几、电视柜、窗帘、面层装饰(油漆、涂料、乳胶漆、壁纸等)、装配化装修所用物品材料(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套房购买的所有物品和材料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套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动不予补贴,比如沙石、水泥、管线、地毯等以及装修人工费用不予补贴。已列入家居厨卫“焕新”清单内的产品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来源:南召县商务局
编辑:李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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