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装改造消费政府补贴活动的公告

政务   2024-11-19 09:11   河南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引导广大群众抓住机会提升生活品质,根据《南阳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家装改造消费政府补贴活动,活动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房屋要求 

2023 年9 月30 日(含当日)前取得产权证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等自用住宅。拆迁安置房未取得产权证或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须提供征迁安置协议和乡镇政府房屋交付时间的认定报告; 二手房以该套房屋初始登记办证时间为准。

三、补贴范围

2024年10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旧房内部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时,购买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其他门窗、定制柜(橱柜、衣柜、酒柜)、淋浴房、洁具(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开关插座、灯具、茶几、电视柜、窗帘、面层装饰(油漆、涂料、乳胶漆、壁纸等)、装配化装修所用物品材料(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不补贴装修(改造)的人工费用。

四、补贴标准

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套房购买的所有物品和材料总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套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多套房屋可以分别申请补贴。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本次活动不予补贴,比如沙石、水泥、管线、地毯等以及装修人工费用不予补贴。已列入家居厨卫“焕新”清单内的21类产品不再重复享受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

五、补贴流程

(一)装修申报。拟申领家装改造消费补贴的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下载“云闪付” APP,通过云闪付“河南焕新--河南省旧房改造补贴申请--旧房改造补贴专区--南阳市家装改造消费补贴专区”进行申报。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通过云闪付“南阳市家装改造消费补贴专区”上传下列相关材料:

【第一步上传】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正反两面拍照上传);

2、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3、与装饰企业或商户签订的装修合同或服务合同;

4、房屋改造施工前水印照片;

5、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第二步上传】经乡镇初审通过后可进入第二步上传:

1、物品、材料经销商家提供的出货清单;

2、物品材料购置纸质普通增值税发票或专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不支持定额发票;发票抬头信息应与消费者姓名一致且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开具时间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发票须一次性上传,不得分多次上传;

3、购置物品材料水印照片;

4、改造完工后水印照片(或装修开工后施工中水印照片);

5、填写发票金额及拟申请补贴金额。

(三)部门审核。经属地乡、镇,社区(村)进行现场实地核查,申请材料齐全、核查无误的,通过线上审批后报至住建部门进行线上复核。

(四)补贴发放。经市商务、住建、财政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在此,我们也呼吁全县人民,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积极参与家装改造消费补贴活动,让您的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在选择装饰装修公司和材料时,注重品质与安全,共同营造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请关注市、县住建、商务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等或拨打县住建局咨询电话:66927539。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

 南召发布



来源:南召融媒

编辑:李姿颖

审核:王修文
监审:韩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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