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霸州一镇“大集”

文摘   2025-02-06 12:06   河北  


胜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规范“四九”大集的通告
胜芳镇“四九”大集广大经营商户:


为进一步规范集市经营秩序,保障居民车辆出行顺畅,为学校、居民小区周边营造良好、安全的道路环境,特制定本通告对胜芳大集进行规范调整。“四九”大集虽一定程度方便了群众“菜篮子”需求,但对芳蒲道、胜德路、胜兴路及周边支路造成了严重拥堵,极大影响了群众日常出行和学校周边环境,群众反响强烈。为此,号召广大群众及商户积极宣传落实通告内容,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自觉遵守集市经营要求,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卫生环境,营造和谐社会秩序。

一、规范的具体内容

(一)凯达超市以西、民强小区以东及胜德路全路段严禁摆摊设点。

(二)将胜芳大集经营区域集中在芳蒲道(北二环路)凯达超市至清北干渠路段,划分为5个经营区域。

1.凯达超市红绿灯以东至新园小区门口以西,主要经营观赏鱼、花卉等;

2.新园小区门口以东至怡德中医会馆,主要经营海鲜冷冻食品、古玩、活禽、保健品、小吃、烟茶等;

3.怡德中医会馆以东至清宇祥洗浴,主要经营农副产品、炒货、干果、零食调料、熟食肉类等;

4.清宇祥洗浴以东至建新工业区路口,主要经营水果、蔬菜等;

5.建新工业区路口以东至清北干渠桥以西,主要经营日杂百货、布类、服装、鞋类等。

二、具体要求:

(一)规范经营区域。各经营商户按照商品经营区域分布,有序设置摊点,规范经营,严禁扩大占用相邻区域,不得在规定经营区域以外路段摆摊设点。同时,自觉让行小区门口、道路路口等区域,保障周边群众出行方便。

(二)规范摊点规模。各摊点东西长度上限为6米,宽度最宽不得超过3米,严禁随意向道路中心延伸,最大限度留出双车道通行空间。

(三)维护摊点环境。各经营商户在规范销售商品的同时,应自觉维护摊点及周围交通、卫生环境,集市结束后,将产生垃圾及时清理到位。

(四)本通告自下达后2025年2月16日(正月十九)开始实行。

胜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6日

来源:胜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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