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连最新发布!关于燃放烟花爆竹!

美食   2025-01-15 12:04   辽宁  

沈阳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


2025年春节将至,现将沈阳市烟花爆竹管理有关规定提示如下:
2025年,沈阳市仍继续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本市下列区域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1.本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2.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
3.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4.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同时,和平区、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有关规定,在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新增部分禁止燃放区域,具体禁放范围详见相关地区政府通告。
在此,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沈阳市及有关地区政府相关要求,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区域内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1月14日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

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大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管控场所(地点)


(一)管控区域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全域;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甘井子街道、椒金山街道、中华路街道、周水子街道、泡崖街道、机场街道、泉水街道;高新区凌水街道、七贤岭街道。


(二)管控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为管控场所(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火车站、客(货)运站、码头、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区域;


8.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9.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0.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1.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12.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1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地点。


二、管控措施


管控区域内及管控场所(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管控区域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


三、其他规定


(一)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春节前后燃放“闭门炮”“开门炮”。


(二)未经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个人不得燃放礼花弹、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燃放产品。


(三)在可以燃放区域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


(四)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劝阻管控区域和管控场所(地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2345(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110(公安部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大政发〔2013〕62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欢庆佳节的同时

别忘了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区域

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哦!



1、大连市哪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一)管控区域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全域;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甘井子街道、椒金山街道、中华路街道、周水子街道、泡崖街道、机场街道、泉水街道;高新区凌水街道、七贤岭街道。


(二)管控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为管控场所(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火车站、客(货)运站、码头、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区域;


8.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9.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0.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1.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12.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13.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地点。



2、为什么大连市要划定禁燃区?

燃放烟花爆竹在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可以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目前,全国多数城市都划定了禁止燃放区域。与大连市城市规模相当的其他18个副省级以上城市,都已经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划定一定范围禁燃区是保护人口密集区域公共安全,环境质量以及群众健康的客观需要。



3、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一是易发生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劣质的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烟花爆竹燃放是每年春节期间致伤的重要因素之一,伤情大多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还会造成死亡。


二是易引起火灾。

在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燃放劣质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可能导致人员受伤,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产生环境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严重污染空气。燃放烟花爆竹时,爆竹声会达到135分贝。


四是影响人体健康。

燃放烟花在爆炸后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这些物质进入到空气中会形成一种白色的烟雾,这些气体对人的呼吸系统会造成一定的伤害,特别是对于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群来说,燃放烟花爆竹时产生的大量有毒气体对人体呼吸系统的伤害更大。



4、管控区域内市民已购买的烟花爆竹应如何处理?

可以到非管控区域的非管控场所(地点)燃放。如市民从正规烟花爆竹销售店按照实名制要求新购买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可与原销售店进行协商退回。


请全体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规定

不在管控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辽宁日报客户端、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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