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5岁的张志超因奸杀女同学被判无期,然而,坐牢6年后,他的一句话,却让其母亲瞬间泪奔,之后坚持帮他申诉……
2005年春节期间,张志超因一起奸杀案被警方带走,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张志超仅仅才15岁,怎么可能会涉及奸杀案,这样的情况,任谁也没有办法接手。
但是事情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张志超没有否认这个事情,跟警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让张志超的妈妈感到非常的不可置信。
2005年,警察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的下半身是赤裸着,很难辨别身份,经过重重的检测,最终辨明了该女尸的真实身份--某学校学生李婷(化名)
这个事情出现以后,警方对其非常的重视,投入了大量的警力进行侦破,没过多久,就有了一定的证据,在李婷失踪的时候,有人看到他和张志超以及另外一个人王广超在一起。这就给了警方一个侦破的关键线索。
于是,根据这样的线索,警方将张志超逮捕审讯,最终张志超说明了作案经过,并且认罪,在2006年的时候,经过法庭的审理, 张志超被判无期徒刑,而另外一个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事情本身到此就算是告一段落,事情水落石出,恶人也遭受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这么简单。
在2011年,也就是张志超被判无期徒刑后的第六年,张志超的母亲前往监狱看望服刑的儿子,但是在这个时候,张志超突然跟自己的母亲喊冤,告诉母亲自己是被冤枉的。
张志超的母亲一直都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张志超自己亲口承认了,所以张志超的母亲也没有办法,不得已相信了这个事实,但是在今天,自己的儿子亲口给自己喊冤,这让张志超母亲的内心生起来了一丝希望,自己的儿子,真的有可能是被冤枉的。
于是,张志超的母亲开始踏上了申诉的旅程,首先,张志超的母亲找到了律师,对于当时张志超的审判材料进行整理。
但是发现在整个材料中,尸检中的表皮细胞和作案现场的,未进行提取和鉴定,同时张志超的作案时间,动机也有一定的疑虑,并且,现场的整局和张志超的口供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了这些东西,张志超的母亲马女士开始四处奔波。
于是在奔波了六年以后,2017年,张志超案件被最高法院重审,前后一共历经了六次延期,最终,在2019年的时候开庭,在这次案件中,因为警察提供的很多证据都存在疑点,遵循疑罪从无的逻辑,法院认定张志超无罪,但是在那个时候,并没有直接宣判。
直到2020年的时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进行最终的宣判,宣布张志超无罪,当庭释放。而这个时候距离张志超被捕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2020年1月,张志超在被羁押十五年后被无罪释放,被释放的张志超回归了家庭,但是没有办法回归的是他十五年的青春,法院对于张志超发放了张志超被羁押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赔偿金332万元。
这里边包括了当初张志超被逮捕的时候,法院对张志超的罚金,但是张志超对此不满意,在2020年六月的时候,张志超正式对法庭提出了补偿金申请,要求赔偿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失补偿金合计788.9万元。
据悉,张志超当初之所以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是因为自己在被带走以后,被审讯人员进行殴打,无奈之下,张志超只能按照审讯人员编造的作案经过进行叙述,可以说,张志超是被屈打成招的,而当时的张志超因为自己年龄小,所以也没有反抗的勇气。
最终,经过一顿时间,张志超才跟母亲透露出自己是被冤枉的,也幸亏是张志超的母亲没有放弃他,所以才可以通过申诉给张志超洗刷冤屈。
张志超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不幸的是,他还那么年轻,就经历那样黑恶的事情,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完全相信他的母亲,在得知张志超是被冤枉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奔赴申诉的第一线,证明自己儿子的清白,最终张志超无罪释放,并且获得了补偿金。
相信那些当初让张志超屈打成招的那些恶人,也都会获得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