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淮
近日,娃哈哈集团和宗馥莉,遭遇一起官司。
据媒体报道,8月中下旬,部分员工自发组建了娃哈哈维权会,现在已有700多人参与,包括娃哈哈集团的创业元老、退休员工、离职员工和在职员工。这些员工中,有几十人以集体诉讼的方式将杭州娃哈哈集团和宗馥莉起诉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事件曝光后娃哈哈官方在9月7日发布声明称,“娃哈哈维权委员会诉讼维权”“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等说法均为不实信息。据工会了解,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内部股份回购事宜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决议通过,相关协议由持股会会员自愿签署,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持股会会员的情形。萧山顺发正常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工商部门审核确认,并无外界揣测特殊原因。
9月9日,经济观察网和财新周刊等报道,娃哈哈员工集体维权案已获法院受理。
该诉讼的核心事由是:娃哈哈集团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以低价回收员工持股会股权。
所谓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就是要求员工解除之前与娃哈哈集团的劳动合同,改为与宏胜饮料集团签约。
而低价回购员工持股会股权,说来话长。
员工持股来源于娃哈哈自1999年推出的员工持股激励制度。资料显示,2003年,娃哈哈已实现全体员工持股。此前近20年,娃哈哈集团员工持股会,每年大致分红0.8元/股。
2018年,集团推出回购方案,条件是“2元特别分红加1元股本”,即以每股3元价格回购员工持股。员工质疑该价格的制定不合理。
此外,有员工质疑,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在萧山顺发的股权,竟然以零元价格被全数转移到宗馥莉个人名下。
图片说明:在一份落款为“娃哈哈员工维权联络委员会”的声明中,认为作为娃哈哈重要股东之一的职工持股会沦为由个人控制的空壳主体,
一份维权材料指出,“员工普遍认为有关持股会对员工股份的‘回购’和改为‘干股’事项是公司(或宗家)想占有更多利益的不良意图,是自上而下强推压力下,非员工持股会成员自愿的违规、违法行为”。
材料提到,回购方案没有在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前公开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同时也没有公布员工持股会的财务报表数据。持股会员工至今没有收到甲乙双方均盖章签字的协议文件。
该材料对股份价格也提出了异议。
材料指出,历年来,不管公司效益的高低变动,每年的分红都是8角/股。员工新入股或是退股始终以1元/股进行计价,材料对此提出疑问,认为每股价格应该按照当时的每股净值来计价。
另外,该材料对回购的主体以及资金提出疑问,并认为,如果回购主体是职工持股会,那就是“用员工自己的钱和收益回购自己的股份,再变成‘干股’,逻辑存在问题”;如果回购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或宗家),那么协议中的回购主体不应该是职工持股会。
最后,材料提出要求,重新核查关于2018年持股会回购员工股份事宜的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如回购违规、违法,则恢复持股会会员的“出资证明账户”出资证明的合法有效性。持股会现存干股的股权为全体持股会成员所有,需按照持股会章程进行分红。
该材料落款为“娃哈哈部分在职员工”,时间是2024年8月18日。
娃哈哈集团虽然没有上市,但社会关注度一直很高,一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那么,该怎么看待这起诉讼呢?
据知情人分析,这起诉讼是娃哈哈集团与部分老员工此前冲突的延续。
有员工对媒体称,今年3月,公司曾要求娃哈哈公司的员工把劳动合同改签到宏胜饮料,但有员工反对,此事便被叫停。
这一次是事件的延续,但牵扯出了更多的历史因由。
据了解,娃哈哈集团内部长、片区总经理、省总(即每个省的销售总经理)等较为重要岗位的员工都被要求改签合同,“下一步有哪些人会改签合同,现在还没确定,但在逐步推进”。
至于娃哈哈为什么要求员工改签合同,部分员工为何要拒绝改签,上述知情人表示,这是一场利益之争。改签合同,表面上是劳动人事关系的迁移,背后其实意味着中高层干部大洗牌。
至于股权回购,正如媒体报道,发生于2018年,也就是说,其实应该是宗庆后主导推动的。以今观昔,不管是何种持股、分红方案,不管转签合同还是怎样的操作手段,相关利益方解决员工持股会这个“历史包袱”应该是下了决心的。
本次职工维权提到的程序性以及不情不愿交易等问题,要看法院怎么认定,但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应该都会回到利益上来,要彻底摆平历史遗留难题,彻底解决股权集中性问题,就要有花足钱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