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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首次发布上海铁检机关“大交通”领域刑事检察报告,澎湃新闻记者从中获悉这起“铁路淮安东站罗某某故意杀人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某某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24年6月6日,法院对被告人罗某某执行死刑。
2020年7月30日,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陶某某协议离婚,之后二人又因债务产生纠纷,陶某某向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某某归还欠款。罗某某准备趁开庭时向陶某某提出复婚,如果陶某某不答应,则将其杀害。2021年6月10日上午,法院对上述债务纠纷案开庭审理后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其间,罗某某向陶某某提出复婚遭到拒绝。罗某某离开法院后,将事先准备的一把折叠尖刀藏匿于裤袋内,搭乘出租车尾随陶某某及其律师孙某某至铁路淮安东站。当日12时23分许,陶某某在铁路淮安东站西落客平台下车时,罗某某追上并持尖刀刺戳陶某某胸腹部,陶某某倒地后,罗某某仍持刀继续捅刺、划割十余刀。罗某某行凶后,向赶至现场的民警承认杀害前妻陶某某的事实。陶某某经120急救车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40分被宣告死亡,殁年32岁。经鉴定,陶某某系遭刀刺伤致右锁骨下动脉完全离断合并右肺破裂致大出血死亡。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罗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2月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同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