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民生   2024-11-22 11:19   河北  

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公开招聘员工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为沧州市属一级平台公司。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雄安新区及中西部腹地便捷出海口的四个功能定位,承担着沧州黄骅港新规划的港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历史重任。作为“地主港”管理模式的实施者,集团坚持以国际化视野向海发展、向海图强,加强国际国内战略合作,加快码头及集疏运项目建设,不断拓展仓储、物流、加工、大数据、供应链金融、大宗商品交易等业务范围。集团定位于打造全球一流的港口运营商,致力于推动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大港的港口实业集团。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员工3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以及资格条件详见《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不限。

(一)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是指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及以前毕业、已实现首次就业且非在读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其中,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职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报考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条件的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点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首日,处分期限时间点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

2.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逾期不能取得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以应聘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在校生实习、兼职、社会实践、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沧州人才网(https://www.czrczx.cn)发布招聘公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其他各阶段相关通知将通过沧州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和报名公众号“维才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造成的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时止。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30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26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选择报名时间。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交信息不完整、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以准考证开始打印日审核结果为准,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47.92.51.201/exam-portal/#/index。注意:仅支持电脑端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

(4)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材料)。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考试须知,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自行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00时止。

5.打印准考证:笔试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8日9:0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即岗位笔试人员人数要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对于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开考。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及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笔试人员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笔试人员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并签名,每个栏目不得留空,没有的填“无”。自行在报名公告附件2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正反面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版(报告过期或无法验证的无效);

5、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按以上顺序提前排列好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在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面试时,面试人选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技术、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次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在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先后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与考察人选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时间、医院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选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3.考察:采取走访调查、电话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4.资格复审: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聘员工政审考察表》(附件4)、人事档案材料和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资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的原件)。

5.缺额递补:体检与考察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以及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先后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备案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集团党委研究后,对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7天。

2.备案: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备案聘用的,将拟聘人选上报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上报备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作决定。
3.缺额递补: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公示后备案前放弃聘用的,出现的缺额由沧州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国资委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八)聘用

拟聘人选上报备案后,由集团发放录取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供查验。聘用人员报到上岗后,由用工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岗位进行聘用,薪酬按用工企业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人选在备案后放弃聘用的,以及聘用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

得联系,对考试、聘用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准确,对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报名资料、考试作弊、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证件审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0317-2070013(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电话:0317-2070108


附件:

1.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工作经历证明

4.招聘员工政审考察表


沧州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岗位表:


完整公告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登陆沧州人才网查询

一川烟雨任平生
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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