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企业如何更好保护知识产权?这五点新专利法修改要点不得不看

科技   2022-09-27 16:00  

9月20日上午,浙江省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大会,浙江省省长王浩、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提到要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广度,完善传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补齐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短板,依法整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推动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专利法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一个重要文件,给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2021年6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比于旧版的专利法,新法在专利权人的权益保护、专利实施与应用、专利维权与惩罚制度上进行了诸多的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新时期对于发明创造的保护和专利制度的完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此次专利法修改前后都有哪些不同。(篇幅所限,介绍部分修改内容)


01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问题


首先,新版专利法第二条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新法在外观设计的定义上增加了产品局部的设计也可申请专利,扩大了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对一些创新点在于产品局部而言的设计是非常有利的,规避了有些通过抄袭局部创新设计但在整体设计进行部分替换而导致无法维权的窘境,提高了创新的积极性,从知识产权层面保证了众多创意设计行业的良性发展。


此外在新法第二十九条新增了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同时在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比于旧法外观设计由原先的十年保护期限提高到十五年,与《外观设计国际保护海牙协定》中的保护期限一致,更能适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需求。


02

职务发明的处置问题


新法第六条界定了职务发明的定义,即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同时增加了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相对于旧法,新法的规定使得专利的发明人或者第三方对于专利权的归属有了较大的自由度,促进了专利的实施和利用,更加符合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立法本意,有了明显的进步。


03

专利的激励问题


专利法十五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目前国家鼓励提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实施,对于旧法专利实施的仅用现金奖励的模式,新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奖励可以更大程度的激发发明人的创新积极性和提升成果转化意愿,促进了专利权的实施,真正将技术创新落到产业发展的实处。


04

专利申请和行使的诚实信用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条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实践中,申请专利的原因并不只是为了保护技术创新,评个人职称、申报科技奖项中出现的虚报瞒报,以及套取专利奖励等违规操作,此次条款的修改便强化了诚实信用原则对权利人申请和行使专利的指导作用,也是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法律的一个基本准则在专利法上的体现。同时对于专利权的滥用与《反垄断法》进行了关联, 进一步打击因滥用专利权而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为维护我国良好的创新体制和市场竞争氛围保驾护航。


05

关于惩罚性赔偿问题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相比于旧法中最高一百万赔偿额的规定,导致了实践中专利侵权成本过低,权利人为了较低数额的赔偿往往要付出很高的维权代价,因而降低权利人专利维权的意愿,进而间接破坏了创新。所以旧法的赔偿制度已经不在适用于新时期的市场环境,需要加大侵权惩罚力度。此次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上限的提升能有效防止诸多潜在的侵权风险,但也要注意到提高赔偿额是一把双刃剑,实践中也要警惕以获取高额赔偿为目的的一些滥用专利侵权诉讼行为,诸如专利流氓等,这就使得法院对赔偿条款的法律适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全面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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