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云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昆明市体育总会
官渡区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云南省围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海祥社区党委
中国共青团昆明市官渡区海祥社区支部委员会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海祥社区
弈云巅教育信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萃智海伦学校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官渡区金刚社区党委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金刚社区
四、比赛日期
2025年1月15日、16日
五、比赛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萃智海伦学校(昆明市官渡区金源大道12号)
六、参赛资格
1、第(1)至第(7)竞赛组限18岁以下(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第(8)竞赛组,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或持有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业余5段证书,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七、比赛办法
1、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所有组别均采用电脑积分编排,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而定。
3、按照总得分确定个人名次,总得分相同依次比较:积分、直胜、逐轮递减。
4、各组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团体成绩,以每队所有队员的名次分之和决定团体名次,若名次分之和相同,比较最高级位或段位者个人最好名次。
八、组别设置及比赛内容
1、个人赛组别设置:
(1)、无等级~7级组
(2)、6级~4级组
(3)、3级~1级组
(4)、1段组
(5)、2段组
(6)、3段组
(7)、4段组
(8)、5段及成人组
2、团体赛设置:
(1)以社区、乡、镇为单位,分别从(1)至(3)赛事组中,每组指定一名选手为级位团体队员,3人为一队。从(4)至(7)赛事组中,每组指定一名选手为段位团体队员,4人为一队。所有队伍以社区、乡、镇命名队名(如“XX社区二队”、“XX乡六队”、“XX镇队”等),参与团体赛。同一个社区、乡、镇可以组织多个参赛队伍,一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队伍。
(2)云南省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单位,可以代表单位所在地的所属社区、乡、镇组织队伍报名参赛,但不得涉及或者以单位的名字命名队伍名称。个人亦可联系同一社区、乡、镇的成员组建队伍。
九、比赛奖励
1、个人赛:各组录取前30名,前3颁发奖杯,前10颁发奖牌,前30颁发证书,每组单独录取女子前十颁发奖牌和奖状。级位组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1段至4段组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5段及成人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4至第10名500元。
2、团体赛:各组录取前30名,前3颁发奖杯,前10颁发奖牌,前30颁发证书。级位团体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第4至10名¥300元。段位团体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4至10名¥400元。
3、无等级参赛选手,完成所有轮次比赛并赢得两局,可升为9级;级位组前60%的选手可晋升1级;1段至3段组前40%可晋升1段;4段组按参赛人数的7%升为5段(办理段、级位证书费自理)。
4、优秀组织奖:赛前认真组织选拔,积极配合报名工作,赛中无违规、违纪行为,现场能组织管理本单位选手,并在比赛中获得团体名次的单位可以参与优秀组织奖评选,并颁发奖牌,具体录取单位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5、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奖,具体录取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6、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纪念品一份。
十、比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0日。
2、报名办法:添加李老师微信(18164616135),提交相关信息、报名费。竞赛服务费210元/人(含保险)。
十一、裁判和仲裁
1、裁判长、副裁判长和编排长由云南省围棋协会选派。
2、裁判组成员由组委会指定具有裁判员资质的专业人员现场执裁(由组委会负责)。
3、仲裁委员会由云南省围棋协会指定。
十二、比赛纪律
1、迟到15分钟判负。
2、赛场内所有区域全面禁烟。
3、为保证比赛秩序及安全,赛场除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4、比赛期间棋手不得使用电话手表、手机、平板或其它智能设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家长的,须经裁判组同意并在裁判员陪同下使用。
5、比赛期间如对比赛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公布成绩后十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申诉。为避免随意申诉,须交500元申诉费,申诉费不予退还。
6、所有参赛棋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颁奖仪式等相关活动。
十三、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