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警示作用,近日,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协同那曲市委党校组织了一场醉驾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那曲市委党校调训的村“两委”人员百余人,通过真实的庭审案例,提升党员干部对醉驾危害的认识。
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某:“想着离家就几公里,这么短的距离,这么晚,就一次,应该不会被发现。现在深刻认识到,醉驾给我本人工作、家人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被告人王某声泪俱下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并认罪认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五百元。
旁听感受
旁听人员达某:“通过旁听今天的庭审,我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党员干部要养成文明驾驶良好习惯,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良好形象”。
法官提醒
酒后开车“驶”不得,广大群众尤其国家公职人员要常怀敬畏之心,珍爱生命,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切莫以身试法。
编辑(一审):朗曲旺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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