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社会保险资金基金安全,严厉打击“骗取套取社保资金基金”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内容
(一)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变造相关证明资料或盗用他人身份证明证件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套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的;
(二)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或个人伪造变造相关资料违规办理退休或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或个人谎报工伤事故、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五)个人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死亡后或者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七)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三、监督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的形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595-23882664。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寄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股
举报邮箱:yc3870061@163.com
邮件编码:362600
四、相关要求
1.举报人须实名登记,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2.举报内容包含举报的类型,涉及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
3.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