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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通知》主要分为以下五方面内容:
● 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落实补充责任
● 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强化以补定占约束
● 强化补充耕地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利用
● 严格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强化县域自行平衡
● 加强管理政策衔接,稳妥推进改革落地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同时废止。
自然资发〔2024〕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落实补充责任
二、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强化以补定占约束
三、强化补充耕地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利用
四、严格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强化县域自行平衡
五、加强管理政策衔接,稳妥推进改革落地
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