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专业工程特点 4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4
五、监理工作程序和流程 31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4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参建单位 | 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 xx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xx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xx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单位 | 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单位 | xx公司 |
项目地址:xx
二、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3、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说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变更设计等)
14、合同文件(包括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15、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16、国家、地方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三、专业工程特点
1、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较大。
2、施工工序繁杂,涉及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
3、施工场地相对狭小,人员比较集中,要做好消防及文明施工工作。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零伤亡事故。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监理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监理制度和明确安全监理责任人员;监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编写专项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控管理措施。
(3)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安全施工监理记录和日记,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监理月报有反映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
(4)监理部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图如下:
(5)监理项目部安全责任
1)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
2)监理项目部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的。
4)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5)工程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工程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6)安全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①对所监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②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③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④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⑤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和查表》;
⑥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⑦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专职安全总监理和安全监理工程职责
①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⑤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⑥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⑦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⑧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⑨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⑩对施工现场的高危险作业、文明施工进行巡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必要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⑾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并参加安全检查;
⑿主持召开安全例会;
⒀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7)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责任人制度
安全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责任范围必须明确,不许出现责任死角。
2)培训教育制度
①按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理培训,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学到安全知识,考出优秀成绩。
②按时参加本公司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把学到的安全知识应用到安全监理过程中。
③监理组每月组织一此安全知识学习,由总监组织,选好学习内容,采取一人读大家研讨方法。
3)安全检查制度
①日常巡视检查,每天监理过程中要注意发现施工现场每个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记录在监理安全台帐上。
②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工程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施工过程要重点检查。
③每月组织一次对整个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打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书,并监督整改,写出月安全检查总结。
④防风防汛,节假日期要组织安全检查。
4)汇报制度
①施工单位对监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又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②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到现场安全检查,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时,要及时报告公司。
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事件要及时报告。
5)安全会议制度
①按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会议,积极主动汇报当前安全生产状态,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建议。
②按时参加本公司召集的安全会议,听取会议精神,落实到监理工程项目上,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③监理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碰头会,由总监召集并主持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周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6)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①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对三类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人员准予上岗工作。
②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认可后准予签订分包合同,准许进场施工或提供服务。
④对现场技术工种、专业工种上岗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现场上岗作业。
⑤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监督部门。
7)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①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②在施工现场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设置应急救援材料及应急救援人员。
③施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④施工单位要定期检查应急救援材料,应急人员如有变动,应立即增补,并做好记录。
8)安全监理日志及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制度
①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填写安全监理日志,记载当日工程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协调处理问题情况,天气情况等。
②安全监理工程师按周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周报,全面反映一周来的工程安全施工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③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情况通报。
9)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总进度计划、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拟进入施工现场的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季节性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使用计划进行等级备案。
10)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查制度
①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情况进行审查。
②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情况进行审查。
2、抓住控制重点
深基坑开挖,特种设备管理,大型构件的吊装,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作为安全生产的控制重点。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设及实施
(1)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数量应满足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及考核办法。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核
严格按照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审查。
(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后项目部应报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核通过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及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8)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9)预应力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不限于)有: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起重量在300KN及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或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搭设高度超过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筋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5)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暮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6)高度200m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拆除工程。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要点和流程
1)一般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上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报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总监理工程审批。
3)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核专项方案内容如下:
①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完整且方案符合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②编审程序符合要求。
③专家审查论证会参加人员符合要求。
④专家对专项方案的内容完整性、风险评估准备性、技术措施可行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进行了论证,并审查了相关计算书,提出了专家论证报告。
⑤专项方案经论证需要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已按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专项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流程:
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场内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检查
对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深基坑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没有落实到位的,不得进行相关作业活动。
督促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每一个作业过程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的作业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包括本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施工工艺要求、现有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应急措施等。
8、进行安全检查
(1)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检,对危险性较大的环节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2)监理组每周单独或参加施工方组织的一次安全检查;监理部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及跟踪整改落实。
(3)安全巡视检查主要内容有:
1)施工情况
①开挖面的类型、特征、自稳性,渗漏水量大小及发展情况;
②开挖长度、分层高度及坡度,开挖面暴露时间;
③基坑侧及周边地表堆载、排水措施及效果,坑边或基底有无积水;
④围护结构后土体有无裂缝、明显沉陷,基坑侧壁或基底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⑤基坑周边有无超载。
2)支护系统
①支护结构有无裂缝、偏移情况;
3)周边环境
①建(构)筑物开裂、剥落;
②道路地面开裂、沉陷、隆起等;
③地下管线管体或接口破损、渗漏,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的开裂及进水,工程周边开挖、堆载、打桩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其他生产活动。
9、临时用电安全监控
①高压线路是否按规程架设;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固绑扎在绝缘体上、悬空高度是否符合要求,电线是否完好无损。
②开关箱是否统一材质、尺寸,安装是否牢固、防雨,有无触电保安器、加锁和空气开关,接零、接地是否完好;
③临时线路灯具架设是否规范、灯具安放是否稳固、绝缘是否良好;
④变压器、变电室及室外开关柜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有无防护设施并悬挂警告标志,是否加设围栏,有无专人管理;;
⑤变电所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配电单元设备是否安全可靠,钥匙有无专人管理;
⑥绝缘器具是否按期发放,有无定期检验记录。
10、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监控
按照《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控。
1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5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靠,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置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装物上下。
14、支架、模板及混凝土作业安全管理
(1)高大模板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通过,监理对此进行审核后实施。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落脚点,严禁上下同一垂面作业;拆模时,不得用拆下的模板做脚手板;脚手板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3)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支模,模板未固定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模板上施工时,堆物不应过多,不得集中一处;模板上有孔洞的,应该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4)模板支撑系统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设置水平支撑及剪刀撑;大模板必须设置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模板及支架的支持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必须加设垫板,基土必须牢实并有排水设施。
(5)拆除的钢模作平台的底模时,不得一次性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防止钢模在自重下发生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6)钢筋的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不得在绑扎现场进行。
(7)钢筋,型钢,钢管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固,多头起吊,单头或捆扎不牢固不准吊;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钢骨架接近模板1米以内时才可以靠近,就位支撑好才能摘钩。
(8)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在脚手板上作业;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防止滑下伤人。
(9)混凝土水平泵送的管道铺设线路一个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与管道支撑必须牢固,管道接头应密封可靠;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
(10)使用振动机前必须检查:电源开关,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正常。
15、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1)现场安装的起重设备必须在安监站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准运证后方能使用。
(2)起重设备必须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起重设备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位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关。
(3)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作业前,必须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4)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起吊重物必须绑扎平稳、牢固,不等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必须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夹轨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
(5)吊钩保险卡必须齐全;钢丝绳采用编结固结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得小于30cm,并应绑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结时,绳卡个数最少为3个,绳卡个数和间距按照规定与钢丝绳直径进行匹配。
16、“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应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将绳打结使用;不得将钩挂在不牢固的物体和非金属绳上。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脚手架外侧设密目安全网。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
2)安全网应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施工楼梯口、梯段边应装设临时护栏。
2)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电梯井门口应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安装照明措施。
4)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平网。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层时不得采用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水平孔洞短边大于2.5cm、竖向孔洞大于高度75cm应进行防护。边长或直径20~50cm的洞口,可盖固定防护板。60~150cm的洞口可利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的,要另外加密。
2)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网,护栏高1m~1.2m设两道水平杆。
3)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6)通道口的临时防护应符合要求。
1)通道口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原木版或相应强度的材料,两侧沿栏杆架设密目式封平。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要求。坠落半径如下表:
建筑物高度 | 坠落半径 |
2~5 m | 2 m |
5~15 m | 3 m |
15~30 m | 4 m |
﹥30 m | 5 m以上 |
2)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防护栏杆。
3)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①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1m~1.2m,下杆离地0.5m ~0.6m的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及与横杆的连接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的任何处能承受1000N的外力。
③防护栏杆必须用密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18cm 的挡脚板。
④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挂密网作全封闭处理。
17、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1)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
2)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
3)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合理布局,保持安全距离,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5)在建工程地下室禁止作为施工或其他人员住宿场所使用。
6)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7)施工现场选用符合行业标准的阻燃型安全网。
8)施工现场不得抽烟;垃圾应及时清理,确保环境卫生;现场木材加工区、堆放区、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应张贴醒目的防火标示;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宜设置在生活区、办公区25米之外。
9)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搭设,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10)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住宿房间面积大于50平米的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入口;每个房间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超过25m。
(2)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定期对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2)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3)临时用电必须集中布线,不得安装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采取隔离措施;线路要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现场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下班后应切断电源。
4)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操作;电工和焊工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培训合格证。
(3)动用明火管理
1)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动火区,对易燃、可燃集中堆放和集中管理。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人员动火前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3)高处焊、割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无下跌的安全措施;电气焊、切割火花点必须距离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材等其他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5级(含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室外电、气焊切割作业。
4)氧气瓶必须安全附件(防震圈、安全帽)齐全,放置应有防倒固定措施;夏季严禁暴晒;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5)工程使用带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现场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4)消防设施
1)设置水消防灭火设施(消火栓或自救盘),落实消防水源,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水管、消防栓,满足现场消防需要;
2)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3)消防水管、消防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能够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4)对高度超过3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应当安装直径不小于2英寸的临时消防竖管,每层设消火栓口,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5)施工现场非动火区域每100平米、动火区每个动火点、危险品仓库每个仓库必须配置至少两个ABC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不应小于3A;宿舍区和办公区及可燃材料堆放区每150平米配置两具ABC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不应小于2A;重要的配电设备处应设置二氧化碳灭火器;
6)设置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5)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1)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驻地监理每组织一次大检查,重点部位要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
①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④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和有效情况;
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⑦防火巡查情况;
⑧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⑨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2)节假日、停工期间以及吃饭时间,施工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
3)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并督促落实:
①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②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③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④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⑤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4)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6)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的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本单位、本岗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灭火、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3)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
1)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施工现场要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足够的义务消防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及演练,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火灾报警及救援
1)施工现场任何部位发生火警,发现人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并说出火灾发生的准确地点、位置以及火灾性质、起火原因,同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启动火灾应急联动系统,组织项目所有人员进行先期扑救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发生火灾以后,施工单位在扑救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工作:
①迅速切断起火部位所有电源;
②紧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
③组织力量抢救被困人员;
④派专人到工地醒目路口迎接消防车,引领消防队以最快速度到场扑救;
⑤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向消防指挥员汇报火场最新情况,听从消防指挥员的命令,协助配合火灾扑救。
(9)临建房屋的消防
1)临建房屋材质必须使用岩棉夹层材料,产品防火阻燃报告(A级阻燃)与实际搭设的房屋要相符吻合。
2)临建房屋搭设之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3)食堂必须单独设置,严禁在宿舍及办公区域楼下(一层)搭建食堂。
4)吊顶严禁使用PVC易燃板材;门窗、排风扇和其它易裸露保温棉的部位要用砂石泥浆进行封堵,防止流动火种及油烟窜入保温棉内引发火灾;过墙眼必须做穿管绝缘防护,严禁电源线直接进入保温棉;地面严禁使用地板革铺设。
5)办公区临建房屋设置自动伸缩大门,采用夹芯板(A级阻燃)制作围挡。
6)临建房屋外屋顶为兰色坡顶。
7)民工宿舍只允许设置一个空调电源插座供乘凉取暖使用。插座必须设在屋外安全防雨部位;床铺不得超过2层,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米,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
8)照明电源使用36v安全电压。
9)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拉临时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开关,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做饭或取暖;住宿人员离开宿舍,应随手关掉电源;宿舍没有人员入住的房间应封闭门窗,切断电源。
10)临建房屋必须安装防雷设施,防止雷击引发的火灾事故。
11)临建房屋和消防设施搭设完毕后,监理单位进行消防验收,公司安全科和项目安全部联合进行检查,检查不达标的不准使用。
(10)临建房屋消防设施的管理要求
1)消防水泵房搭设规范、美观、醒目,并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每幢房屋侧面要设置一组消火栓和灭火器,消防水带和水枪要完整好用,消防水带的长度要满足火源距离;
3)蓄水池的蓄水量要满足生活区的灭火救援需要;
4)指派专人对消防水泵房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开启运转;
5)消防水泵房的水枪有效射程不应低于20米。
(11)消防档案管理
施工单位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①施工现场基本情况登记
②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登记
③逐级消防安全负责人登记
④专兼职防火人员登记;
⑤临建房屋情况登记;
⑥消防器材登记;
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登记;
⑧消防逐级岗位责任制、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动用明火制度、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自查自改登记报告制度、临时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
⑨职工消防培训教育或特殊工种人员消防专业培训情况登记;
⑩临建房屋编制方案;
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登记;
⑿防火巡查记录情况;
⒀生活区、办公区总平面图或消防设施点位图;
⒁施工单位与(专业、劳务)分包队伍签订防火协议情况;
⒂职工防火技术交底记录;
⒃临时房屋消防安全验收记录;
⒄临时房屋临电施组方案;
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或消防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⒅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二、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文明施控制工目标
1、规范工程建设文明施工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二)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1、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
(1)按要求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及周围按《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图集》的规定设置封闭围挡,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符合如下要求:
1)实体、临时围挡设置前,施工单位将实体、临时围挡及现场大门设置效果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2)现场实体、临时围挡及现场大门按标准图集进行统一设置;
3)工地大门及围挡的尺寸、颜色、大门两边的铭牌及大门上的字体、颜色与标准图集相符;
4)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封闭管理
1)监理工程师进行巡视检查,凡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
2)在没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出时工地大门必须保持关闭状态。
3)大门设有门卫,并有出入人员登记表。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须持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
2、交通疏导管理
施工单位进行交通导行施工前要编制交通导行方案供监理工程师审查。导行方案内容包括:导行的书面申请、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导行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交通施工方案、交通设施及协管维护方案、交通安全保障书、占路施工公示牌等,符合要求报建设管理中心审批或备案。监理工程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占用、挖掘道路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施工标志。
(2)在围墙外设置防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
(3)基坑便桥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
3、施工道路及场地管理
(1)出入口和主要道路作硬化处理,并保证道路畅通。
(2)有排水设施并保持排水通畅。
(3)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河)道措施,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4)施工现场有绿化布置,清扫路面时应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地面裸露部分要用铁艺护栏或隔离栏杆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遮盖。
(6)泥浆池用砖混砌筑,地面高度1米,不准许随意挖坑或以简陋形式做泥浆池。泥浆管横穿道路应挖沟填埋,破损时不得使用。
4、材料堆放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并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施工完工后须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有序堆放。
(3)钢筋加工区地面须硬化处理,并设置钢筋加工棚。加工区的低洼地段设置排水沟,加工场地保持干燥无积水。
(4)钢筋堆放应有垫木做支撑,钢筋加工棚内悬挂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管理负责人、安全警示等标示牌。
(5)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储在专用库房,库房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并采取防火措施。
(6)消防灭火器材和防触电急救物品配备齐全,且数量符合要求。
5、文明施工牌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制作安装“五牌一图”,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6、现场生活区管理
(1)施工生活区必须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
(2)施工单位应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宿舍内不允许使用明火做饭。
(3)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现场搭建宿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且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符合规定要求,宿舍设置有可开启窗户,通风、采光好、整洁。
(4)宿舍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
(5)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符合要求,有绿化设施。有宿舍区设置了卫生责任人标牌。
(6)宿舍、办公室不允许私拉乱接电源,不允许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7、工程渣土运输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渣土运输管理制度,要求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
(2)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做硬化处理,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保持使用功能完好,严禁带泥上路。检查施工单位出入口卫生保洁制度,要求出入口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出入口周边责任区内道路散落的建筑渣土、垃圾等。
(3)渣土车要有市建筑工程相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地出入证”,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原则。运渣时要求保证密闭运输,并保持车身整洁、轮胎不允许夹泥,严禁发生抛、撒、滴、漏现象,否则不得进行渣土运输;
(4)渣土运输企业按照渣土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路线运输,在规定的时间从事运输活动。
(5)土方施工期间,渣土不需运离工地的,施单位应提交土方处置方案,并按规定做好工地内土方管理相关工作。
8、防噪声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采取防降噪、隔音的措施,施工现场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2)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和扰民公告,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五、监理工作程序和流程
一、监理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程序如下图:
2、安全文件审查
(1)程序性审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应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必须有专家组最终确认的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和人数应符合有关规定;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2)符合性审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
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如下图
人的不安全行为 燃品、模板、衬砌台车、脚手架)安全 施工方法(带电作业、高空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用电安全情况 不良地质对安全的影响 其他不安全行为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施工用料(爆炸品、易燃品)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安全(风险源)施工旁站。
对大型起重设备进场、安拆以及其他易出现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旁站。
2、日常巡视
总监、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巡视检查,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增加主要施工现场巡视检查频率。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监理人员应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案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4、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总监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组织培训学习
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安全监理的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承包人设置安全机构,配置安全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3、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人员职责。
4、实行例会制度
现场监理组织召开周例会,针对本周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对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落实。
5、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人员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
监理项目部及现场监理办加强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在岗情况、工作质量、监理指令的使用等方面加强考核,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监控。
6、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定期检查
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检,对危险性较大的环节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监理部每周单独或参加施工方组织的一次安全检查;监理总部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及跟踪整改落实。
7、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底必须交到作业层,且交底有效留有记录;现场监理办对分项工程进行监理技术交底,明确监理控制要点、及施工资料签认要求。
8、及时记录完善安全管理资料
(1)监理规划(含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4)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5)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6)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7)检查有关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的记录,文明施工档案资料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食堂卫生保护措施、宿舍卫生保证措施、消防管理措施、治安保卫措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动火作业申请表、动火监护记录、夜间施工许可证、外地施工人员居住证、炊事人员体检合格证、其它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