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辽教发[2019]84号)和《朝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暂行办法》(朝教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经幼儿园申报、教育局相关人员联合初评,认定24所幼儿园为2024年建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希望各幼儿园能严格执行建平县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办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创设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建平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来源:建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