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交警查处了一起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现对其进行曝光
2024年12月25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拉那高速大队民警在核查一辆停放在高速路边上、车牌号为豫DP787Y的车辆时,驾驶员次某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针对次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罚,并对驾驶员次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次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增强守法和安全出行意识。
拉萨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会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
请持“证”上路!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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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二审):赵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