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其中对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中,明确要求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和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省(区、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制造效能的评测指标体系和评测方法,全面覆盖产品的设计、制造、物流、销售等全生命周期,并与企业的战略、运营、管理等环节密切相关,通过设计类、生产类、质量类、物流类、管理类、综合类等六类指标实现了智能制造效能量化评测。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简称仪综所)牵头,联合国内外产学研用70余家单位共同制定,于2024年3月正式批准发布,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发布和归口。鉴于该标准的广泛应用需求,现公开标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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