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市民注意!年花不能隨意帶,包括蘭花

乐活   2025-01-19 12:59   中国澳门  





帶年花需注意!


農曆新年將至,為方便市民歲晚於內地購買個人自用年花回澳佈置家居,市政署將於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農曆年廿七至年廿九)一連三天在關閘口岸旅客入境通道設置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市政署提醒市民未經許可切勿攜帶瀕危野生植物入境。









  • 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只設於關閘口岸,運作時間由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十一時,市民如攜帶年花回澳,要注意所攜帶入境的植物僅供個人自用

  • 切花、切葉、草、苔蘚及超過免檢數量的景觀植物(帶根)務必於關閘口岸接受現場檢疫; 

  • 每名入境人士攜帶的景觀植物(帶根)每次不超過一公斤,每日攜帶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時,則不用接受檢疫。 

  • 凡須依法接受植物檢疫而沒有檢疫之進口景觀植物,將由具監察職權的主管當局扣押並處理,而具許可權當局亦會依法對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市政署呼籲市民,如未領有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瀕危物種證明書及準照,❗❗切勿攜帶蘭花、瓶子草、捕蠅草、豬籠草、仙人掌、蘇鐵、蘆薈等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入境。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



海關聯合多部門檢獲瀕危蘭花及違規食材








在警察總局的統籌與協調下,澳門海關持續開展【冬防行動2025】,與市政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攜手合作,加強對市內店舖和食肆巡查,以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確保遵守相關法律。









於本月8日和9日,海關聯同市政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在本澳多間售賣年花和年桔的店舖進行聯合巡查和監察。期間,發現其中一間店舖涉嫌非法進口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管制的物種,合共查獲蘭花5棵。





於本月13日和14日,海關聯同市政署在本澳多區對多名疑似攜帶未經檢疫食材的人士及多間可疑食肆進行追蹤調查。調查中,發現其中一間食肆涉嫌收集及使用未經檢疫的食材進行加工,合共查獲未經檢疫的根莖蔬菜16.2公斤。

經調查,有食肆負責人承認,透過他人將未經檢疫的食材從內地市場攜帶過關,然後徒步運回店內進行加工經營之用。



上述2宗案件共有3名人士涉案,均為澳門居民,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作出起訴,由於在花店所查獲的蘭花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所載的物種,海關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對1名花店負責人作出檢控,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10萬澳門元罰款,且被查獲的貨物將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另外,市政署對2名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的人士作出起訴並扣押涉案食材,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則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的罰款。




資訊綜合:澳門政府網及網絡

編輯整理: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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