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时事   2024-09-30 22:53   四川  

关于规范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广大经营主体:

全县广大经营主体:

当前甘孜州已进入国庆旅游黄金周,我县将迎来一波旅游热潮。为保障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稳定有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相关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经营者义务,依法诚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食品流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工作;规范散装食品销售,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强化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及时清理并下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落实牦牛肉与非牦牛肉分区销售规定,醒目张贴“牦牛肉销售专区”和“非牦牛肉销售专区”标识。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规范醇基燃料管理,严防误饮误食;禁止非法制售自制泡酒;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持续深入开展反餐饮浪费工作,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推出“小份菜”“半份菜”,提倡“光盘行动”,坚决杜绝餐饮浪费。

四、药品经营企业要坚决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各旅游景区景点及沿线道地药材经营者,严禁“药材打粉销售”;严禁无证销售医用氧,未备案销售便携式氧气呼吸器。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在用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闭环整治;加强对临山临水临崖和易因雨水内涝影响运行的电梯,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巡检维护,做好应急值守,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六、坚决维护价格秩序做到合理定价,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费用;不得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不得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不得哄抬物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串通涨价;不得减量不减价。

七、依法实施公平交易。规范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短两;货真价实,不得掺杂掺假;自愿交易,不得强迫交易或搭售商品;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规范合同行为,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八、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建立和完善无理由退货、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落实消费维权首问责任制。

全县广大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广大经营者,请您相信,当您依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商品、高效优质服务的同时,也一定会给自己带来更多、更持久的商机。

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节日市场巡察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依法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新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康巴红新龙
发布新龙新闻时政、文化旅游、民风民俗相关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