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检剧理说法】远离“帮信罪”,拒做“工具人”

政务   2024-08-07 17:56   山东  

东检剧理说法·第二十二期

《东检剧理说法》栏目精心挑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还原真实案件,以案说法、以剧普法,讲解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知识,解答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法治问题。今日关注:远离“帮信罪”,拒做“工具人”。

检察官说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统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在校大学生第一高发犯罪类型。在校大学生涉世未深,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等话术欺骗、利诱,从而进了“帮信罪”的坑。给自己的升学、就业以及社会生活埋设障碍,代价不可谓不大。

请记住!如果有朋友突然让你帮忙转账、提现,尤其是额度较高或者与陌生账户有关系,并且许诺给你“辛苦费”,这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警惕“跑分”陷阱,避免成为犯罪“帮凶”。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莫贪图小利,沦为骗子的帮凶。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账户、支付账户或电话卡都是违法行为。不要因一时贪图小利,而让自己的人生产生污点。


来源:东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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