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镇关于公开征集卧龙牧源农畜产品加工销售有限公司商标LOGO(卧龙牛牛)的通知

文摘   2024-12-16 19:24   西藏  



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卧龙镇牧业特色资源优势,加快提升卧龙镇农牧产品知名度、竞争力和市场价值,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卧龙牧源农畜产品加工销售有限公司商标LOGO(卧龙牛牛),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为卧龙牧源农畜产品加工销售有限公司商标LOGO(卧龙牛牛),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商标需附有释义,说明作品的创作理念,字数不超过300字。

3.商标需体现卧龙镇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及文化内涵,具有标识性,体现雅鲁藏布江、雪山、草原、倾波牦牛、冬虫夏草等元素,有助于建立和保持产品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传达企业追求卓越、绿色发展、服务社会等理念,展现我镇企业风貌。

4.商标需要简洁醒目,造型简约,利于识别记忆,色彩搭配和谐且具视觉冲击力。

二、投稿要求

应征者需将作品电子档(JPEG 预览图分辨率需达到600×600dpi)及创意理念说明(注:未提供创意理念说明视为无效),发至邮箱:49546141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卧龙镇商标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评选方式

1.本次评选将秉承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卧龙镇人民政府代表5人、三个村代表6人组成评审团,评选出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一经采纳,奖励作者2000元,并通过卧龙快讯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每个投稿者可提交多份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条件。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

4.应征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也不得用于自身作品设计或产品开发,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被选用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提交作品进行修改或二次创作,主办方有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的权利。

6.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一经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特此通知!

米林市卧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隋鲁杰,联系电话:15192255432)



主编贡兰珠
审核:马天赞
编辑:张   平
文稿:杨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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