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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第十师检察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聘用制人员。
一、具体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法学专业优先;
4、男女不限;
5、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系统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36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方式:
请自行下载“个人简历”(格式如下)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493160963@qq.com。
五、咨询电话:
0906—3354668
微信号|兵团十师检察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