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手执司法利刃惩治黑恶 心怀法治温情守护民生

政务   2025-01-21 18:05   辽宁  

开栏语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刚刚过去的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官”潘非琼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他们有的是忠于职守、精研实干的时代楷模,有的是锐意进取、奋楫笃行的业务标兵,有的是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青年先锋……他们用努力诠释责任与担当,用拼搏书写坚持与梦想,彰显了新时代辽宁检察铁军的精神风貌。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先进典型的世界,探寻他们荣光背后的奋斗故事。





陈星,女,汉族,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4年,她用勤奋书写担当,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先后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省第五届“杰出检察官提名奖”,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7次。202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






“公诉席上她唇枪舌剑,以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思维惩治犯罪、捍卫法律权威;生活中她为人温和谦虚,待人热情大方;外表柔弱却铁骨铮铮、勇于担当。”“她人如其名,就像一颗璀璨星辰,不仅有出色的专业能力,更有一颗始终为人民、为正义跳动的心。”这就是同事们眼中的她,一位以“初心”守护正义,以“检心”谱写忠诚,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检察官——陈星。


情法兼顾,她是60个家庭的守护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2022年6月,陈星办理了赵某君等6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审查,涉案60名货车司机受主犯赵某君的指使,假冒“绿通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640次,涉案金额710余万元。


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陈星和办案组成员统筹规划,一个月内完成换保、提审、社会调查、完善证据、补充审计、公开听证等全部工作,710余万元的损失全部足额挽回。


在开展社会调查过程中,陈星了解到涉案货车司机均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其收入多数为其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有的甚至是几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起诉,一方面会让60个家庭面临巨大的生活困境,同时对该地区物流行业的发展也将造成不良影响。结合涉案60名货车司机是基于受指使、迫于失业的压力实施了犯罪行为,获利极少,且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她提出了对60名货车司机均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在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后,陈星向60名货车司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召开以案释法大会。检察机关释放的司法善意,赢得了与会当事人的阵阵掌声,部分当事人当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为深度解决大货车恶性竞争、偷逃高速通行费等问题,陈星对当地运输管理部门、高速公路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与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异地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合对当地物流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顿。


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编发简报,编发典型案例,下发指导办案”。先后被《检察日报》、光明网、法治网、最高检新媒体平台报道。


抽丝剥茧,她是侦破难案疑案的引导者


“事不求易,案不避难。”2021年,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犯罪嫌疑人齐某、陈某受人指使切断供暖水管,而指使者迟迟未到案,犯罪动机成谜。陈星作为案件承办人,紧盯案件逻辑漏洞,主动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向维修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水暖管损坏及维修等情况,依法提出从供暖费用、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恢复等方面加大侦查力度、补充侦查意见,并全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挖出一个存在四年之久、涉及供暖户600余户、金额达到160余万元的盗暖团伙,帮助两家供暖公司及时止损。该案主犯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居民供热质量,在辽宁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她与技术部门共同研发构建了北方窃热案件监督模型,排查存在窃热嫌疑用户4724户,追回供暖费20.38万元。2023年,该数据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并已在我省部分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勇挑重担,她是打击黑恶犯罪的践行者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对于一名检察官来说,这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期间,陈星办理了葫芦岛市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第一例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件。


在办理涉案人员23人、涉嫌罪名十余种、涉案事实达50余起的常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她针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材料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架构不明显、涉及的各起违法犯罪事实之间缺乏联系、危害性特征证据不足、证据之间矛盾等现实问题,用了数天时间没日没夜地审查该组织涉及四家公司的全部账目材料和资金流水,终于在海量的账目中发现了四家公司在经济上存在的关联。并以此为突破口,引导侦查机关以被害人为线索,按照账目、流水、有针对性地重新调取笔录、搜集相关证据。


陈星采用时间线、表格等形式,重新梳理所有涉案事实及证据材料,将零散的违法犯罪事实分类归纳,逐案分析、逐案完善,最终梳理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资本积累、高利放贷及暴力讨债等三个发展阶段,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在该案办理期间,陈星共出具192条书面退补意见,案件卷宗从受理时的46册增加至140册,形成审查报告近1800页。最终,该案成功起诉,所有涉案人员均获有罪判决,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审慎谦抑,她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实施者


“利民事丝发必兴,去民患如去己病。”陈星在一线奋斗十余年,办理过很多大案、要案,但更多的是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她始终认为,无论多么难啃的大案,都是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无论多么简单的小案,关乎的都是当事人的人生。


在办理丁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时,得知其即将参加高考,她对丁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联系学校让其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丁某某的父母凌晨从老家赶来,告知孩子考入本科大学的好消息。


从检十四年,陈星同志始终奋战在检察一线,因工作业绩突出,她先后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省第五届“杰出检察官提名奖”、龙港区“雷锋式十大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普法先进工作者”;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7次;所撰写的文章多次获得国家及省、市级奖项。在葫芦岛市检察机关首届、第三届公诉人竞赛中,均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并分获“优秀辩手”和“最佳辩手”称号。在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开展集中履职评议中,以100%的满意率(唯一)测评通过。202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


陈星:“我很荣幸,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接受了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我深知,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而是属于每一位奋战在检察战线上的战友们。感谢领导们的关心和支持,给予我广阔的平台和有力的保障,感谢同志们的团结、协作,与我并肩作战,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我知道,这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未来的期许。我将以这枚奖章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投身检察事业,继续坚守公平正义,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为人民幸福安康保驾护航。”


回首过往,陈星以坚定的信念、扎实的专业素养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践行着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无数日夜,陈星和她的战友们并肩作战、辛勤付出,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从堆积如山的案件卷宗中寻找蛛丝马迹,到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据理力争;从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到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都凝聚着她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她用热血和忠诚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正义之歌。

陈星的故事,是无数优秀检察官的缩影,他们以平凡之躯铸就非凡之功,用点滴行动汇聚法治力量。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份检察精神必将薪火相传,激励着更多的后来者秉持正义之心砥砺前行,为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的幸福安康不懈奋斗,让检察之光在新时代熠熠生辉,为法治中国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葫芦岛市检察院

编辑:刘芷毓    校对:李婧辉

责编:张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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