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严格按照消防信用监管工作要求对被监管对象开展事前告知、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现将本年度信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公示如下:
一
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
支队定期收集消防安全领域的单位和个人失信行为信息,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在“信用中国(宁夏)”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出具文书后七日内进行公示,行政强制和行政监督检查自检查之日后二十日内进行公示。2024年全支队符合公示条件的行政许可信息800余项,行政处罚信息900余项,行政监督检查19600余项,无行政强制事项。
(二)信用监管开展情况
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过程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分类分级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的区域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风险较低的行业领域,或者守法守信记录良好的检查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时,同步告知行政处罚信用公示期限,信用修复渠道和方法。对于一般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一年,公示满三个月可进行信用修复。对于严重处罚信息,如停产停业公示期限为三年,公示满一年可进行信用修复。
(三)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支队将消防安全信用宣传纳入日常工作,对重点人群进行培训,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双随机错峰检查”等特殊节点,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常态化开展信用法规政策、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督促社会单位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让信用监管的法制理念入脑入心,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信用信息场景化应用情况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防消一体化”模式的消防监督检查,为企业量身定做灭火和应急预案,同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同时聘请社会监督员76名,对消防执法情况开展社会监督,将消防监管由消防部门单一的封闭式监管提升为社会多元参与的开放式监管。在行政执法中同步告知对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保障企业知情权。在事后监管中,多次上门服务,为企业制定针对性方案,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提升自身履职效果,达到“双赢”目标。
(五)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设情况
为了全面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支队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围绕金融借贷、违规经商、银行账户异常、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开展排查摸底,每半年对所属人员征信报告进行逐人排查,确保重点人群重点管控。
2025年工作计划
二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2025年将严格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8号令)和《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消〔2020〕331号)开展工作。
(一)严格把控公示期限。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有关公示期认定标准的通知》,严格落实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一年,对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的公示期限。
(二)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按照《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要求,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开展监督检查。
(三)认真落实便民措施。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和《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开展柔性消防执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及责令改正的,要说明整改要求;涉及行政处罚的,要阐明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的情形;处罚决定书送达时,要说明法律救济途径。严格执法程序,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丨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
编辑丨牛庆梦
审核丨刘晓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