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解读

文摘   2024-12-23 20:05   黑龙江  




问:《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答:《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经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群众文明祭祀行为,在黑龙江省是首创,在全国是第二例。


问:《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提出坚持教育引导、疏堵结合、源头治理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祭祀用品等活动进行规范。倡导采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无污染、生态环保的鲜花、植树、网络、祭文、集体祭祀、代祭代扫等方式进行祭祀。


问:对于违反文明祭祀条例的行为,都有哪些部门监管?

答:为强化监督管理,《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明确了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林业和草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对违反条例行为提出处理办法。条例实施后,如果市民发现有违反文明祭祀条例的行为可根据具体行为或区域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比如:发现在商铺内售卖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发现流动售卖或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可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问:《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祭祀用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问:《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对公职人员有哪些规定?

答:《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要求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抵制不文明祭祀行为,采取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方式进行祭祀。


问:在市域内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怎么处罚?

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生产、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问:在街道、路口、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非经营性公共场所和早(夜)市、露天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该怎么处罚?

答: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问:在禁止焚烧区域内焚烧、抛撒祭祀用品的怎么处罚?

答: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祭祀用品,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问: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怎么处罚?

答:由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问: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焚烧祭祀用品的怎么处罚?
答:由林业和草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问:在草原上焚烧祭祀用品的怎么处罚?

答:由林业和草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问:什么是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答: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是指冥纸、冥钞、纸钱,用锡箔和纸扎成的金银锭、纸人、纸牛、纸马,各类住房、交通工具、生活用品、证件等仿制物品。



来源:佳木斯广播电视台

编辑:李新鹏
审核:班蕊
监审:刘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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