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被告人谢某对外谎称自己有关系和资源可以拿到低于市场价的人才房,以收取购房意向金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骗取李某某等13名被害人共计1250110元。
2021年1月,谢某利用其之前在派出所工作过的身份,谎称能找关系帮助减轻被害人符某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为由,骗取符某某174000元。
2023年11月23日,经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宣判后,谢某不服,提出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谢某申请撤回上诉。
能搞定指标房的“能人”
2020年11月,被告人谢某在一商场地下停车场捡到一个公文包,里面有一个公章、海口一单位人才公寓的购房意向书及劳动合同,他看了周围没有人,便将公文包放在车内。回到家后他左思右想,一个邪恶的想法在脑海里浮现——由于自己公司经营不善,还亏了很多钱,正好利用这些文件和公章找人卖房,进行诈骗。
而后,谢某以文件包里面的单位购房意向书,来虚构他能通过人脉关系购买低价房源的消息。不久后,便陆续有人跟他表明有购买意向。“通过此方式,我共向16人签订了单位购房意向书,带他们去看样板房,确定他们需要购买房子后再让他们转意向金给我。”
被害人李某某说:“谢某称其是帮园区领导办事的,有关系可以帮我买到人才房指标,先后以收取定金、给领导好处费、帮我缴社保等理由让我转款5.05万元。”
2021年1月份,被害人符某某无证驾驶汽车把酒后骑电动车的付某某撞至身体多处骨折受伤住院。交警到场后认定符某某和付某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付某某家属提出30万元的赔偿,符某某觉得赔偿金太高,便与付某某的家属协商,但是没有谈下来。
这时,符某某的姐姐想起认识的谢某之前在派出所当过辅警,于是找到谢某,让其能不能找关系把赔偿金降低一些,谢某听完便一口答应了下来,说他认识“上面”的领导,一切包在他身上。
戏精上身之后,谢某便开始找各种理由向符某某一家要钱——找交警办事、在医院打点关系、找当事人付某某“私了”。前后骗取符某某17.4万元,这些钱都被谢某用于日常开销并挥霍一空。
擦亮眼睛识套路
检察官表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共计142.411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切莫轻信“有熟人”“有关系”“能办事”等说法,遇到以“打通”关系为由要求支付各种费用的情形,要立即提高警惕,免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与别人金钱往来时,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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