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这场重要考试!淄博市教育局最新公告

时事   2024-10-09 17:15   山东  




10月8日

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选择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告,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的考生类别、学籍所在区域限制、户籍地要求、考试方式、时间安排等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的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名条件

我院只接受在驻淄高校(或校区)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其他考生报名(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参加全国统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齐鲁医药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三所高校的2025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就读教学点、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其他考生

1.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三)非我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考生(含往届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市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4年8、9月)。


(四)非驻淄高校(或校区)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高校驻地进行报名。就读教学点、户籍地和工作地均不在我市的考生(含往届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应回户籍地或工作地进行报名。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山东大学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二、网报须知

(一)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3.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后续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二)报名流程


1.填报信息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


(2)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如修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


(3)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2.网上缴费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3.网上确认


(1)报名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网上信息确认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不能上传


(2)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及上传材料标准拟于10月下旬公布,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淄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栏目或淄博教育发布、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3)考生需认真阅读网上确认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个别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我院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与公安、人社等部门进行户籍、社保等情况的信息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网上确认的重要依据。


(4)考生要定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内信”查询我院或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信息复核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考生应当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考生来源、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报考类别等信息,确保与本人信息完全一致。


3.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毕业日期、毕业证(学位证)编号填写错误),请尽早核查个人信息或按系统提示办理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


4.由于自考生无学籍,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继续填报,后期可按照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即可。


(二)退费说明


1.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2.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将予以退还。


3.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但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退还。


4.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的考生须重新缴纳报考费,原缴纳的报考费将予以退还。


5.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约12月底)由研招网自动退还至缴费账户,考生请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合理便利


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可在11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


(四)考风考纪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


2.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有关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封闭区。本次考试将实行“2+1”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考前证件丢失请及时补办。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五)考点安排


1.我院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标准化考点建设及组考安全等因素进行考点分配,任何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


2.考前一周将在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场、座号和考点平面图等信息。考生可关注公众号查询,也可在考试前一天17:00后到考点指定区域了解考试相关要求、熟悉考场安排情况,但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935室,电话:0533-2793621(工作日期间)。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

责任编辑:陈佳汐

责任审核:王雨萌

新闻热线:0533-535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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