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群众身边事、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2023年以来,通辽市委积极推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全市“1+9”类监督主体由过去的“单打独斗”转为现在的“同频共振”,通过强化部门信息沟通、措施配合、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等举措,实现了监督体系的力量整合、措施配合、工作融合,推动“攥指成拳”凝聚合力,为有效解决各类问题赋予了新的强劲动能。
以“1”为统领,以平台为依托,实现“9”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有形有效全面覆盖。
党内监督是各类监督发挥作用的方向引领和根本支撑,实现“9”类监督贯通协调离不开党委的统一领导。通辽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统领,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九类监督贯通协调,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会议、纪委全会上多次就推进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设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在推进监督体系构建的同时,通辽市积极强化制度支撑,出台《通辽市委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供路径指南,将市本级57个部门单位和9个旗县市区(开发区)纳入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并接入自治区党委搭建的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在监督计划制定、监督力量整合、监督成果共享等多个维度展开合作。目前,市旗两级已分别录入问题1418条和1575条,构建起连接贯通各级各地的监督网络,形成了对评估各领域工作具有参考意义的监督“数据池”。
坚持同题共答,促推各类监督有效履职,以权威高效引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监督是一项多主体、多层级、多维度的系统工程,通辽市坚持在促推各类监督有效履职上下功夫、做文章,引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通辽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市委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托整改“一条线”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对问题综合研判、合理分办、全程盯办,以定期调度、督办、会商、通报、函告、抽查等多种督导方式,压实各地各部门监督责任和整改责任,及时发现整改堵点难点,协调推进,有效化解,整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充分发挥在监督体系中的主干作用,用好“纪委监委+”监督模式,协同相关监督责任主体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联合监督。加强与巡察监督联动,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组织、审计等整改监督力量,做深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推动问题整改;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监督联动,用好刑事司法会商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做好群众在“码上监督”小程序、“12388”“12345”监督举报平台反映问题的跟进监督和整改反馈;加强与审计部门的监督联动,把线索移送、案件查办、整改整治作为协作契合点发力点,深挖细查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责风腐”问题。
促进“1+9”类监督贯通,既要全方位统筹,也需要重点发力。各类监督主体坚持“改错就是改革”理念,推动单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反思问题成因,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市级监督协调机制搭建以来,已推动自治区下发1428条问题有效整改,实现从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成销号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同时,市纪委监委抓实问题分办环节,结合问题的历史成因、事权财权,将问题合理分办到有关地区部门,推动形成问题整改合力,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去年以来,已搭建各部门间贯通协同工作机制10项。
推动监督合力全面凝聚,以系统观念协调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通辽市牢牢把握推动监督合力全面凝聚这一工作主线,坚持加强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凝聚监督合力。市纪委监委监督协调办加强对各地区问题数据的交叉比对,举一反三拓展工作面,主动发现在某地已经暴露,并且在一段时期可能在其他地区领域发生的苗头性问题,以电话、函件形式提醒各有关方面提前关注,变被动抓整改为主动“治未病”。通过整改整治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市旗两级农牧部门举一反三主动开展自查,有针对性地完善和新增多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监管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扎牢基层“微小权力”制度笼子。截至目前,共追回追缴、规范公开集体资金390余万元,登记入账资产2800余万元,完善土地承包合同28000余份。
下一步,通辽市将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纵深推进10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设,以改革的魄力破解监督难题,补齐部门、地区间监督协作方面的短板弱项,提升监督效率,将监督成果更好的转化为治理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来源|“通达融媒”客户端
责任编辑|照日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