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落户补助
申领条件
(一)在鄂尔多斯市新落户的16至45周岁人员,办理完成落户业务后,落户补助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
(二)在鄂尔多斯市新落户的16至45周岁人员,每人只能领取一次落户补助。
(三)户口迁出鄂尔多斯市又重新迁入的16至45周岁人员,迁出迁入时间间隔至少要一年以上可以申领落户补助。
(四)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在当面告知、短信提醒告知情况下,超出半年时间不主动登录公众号填写相关资料,视为自愿放弃补贴政策。
“新市民”落户补助
申领流程
(一)办理落户。在鄂尔多斯市新落户的16至45周岁人员办理完成落户业务;
(二)填报信息。在业务办结当面告知基础上,通过短信息提醒申领群众,登录24小时警局公众号-网上办事-鄂尔多斯市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热门服务-新市民落户补助申领小程序,填写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银行账号)等;
(三)审核公示。户籍业务办理数据和群众申领数据推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进行公示;
(四)补助发放。公示完成后,按照审核名单按月分批次发放落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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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暖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一审):卢怡
编校(二审):武亚迪
编审(三审):斯琴高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