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微短剧政策申报开始!涵盖6个方面,具体要求看这里→

创业   2024-11-06 17:10   浙江  




为进一步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文化企业成长壮大,加快构建具有余杭特色的文创产业体系,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宣〔202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网络微短剧产业相关政策扶持申报工作,请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扶持对象


按照余宣〔2024〕5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文创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的有关内容,要求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化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事项


1

鼓励剧本创作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并播出的网络微短剧。

(2)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并播出的网络微短剧。

(3)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季度推优、年度推优目录并播出的网络微短剧。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备案印证材料;

(4)认定证明复印件;

(5)第一出品方申报权属证明材料;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2

上线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横屏网络微短剧,获得浙江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上线播出,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70万。

(2)竖屏网络微短剧,正片在主要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淘宝逛逛等)上线播出,并且单一账号播放量超过1亿。同一部竖屏网络微短剧在多个平台或多个账号播放的,以播放量最高的平台或账号为准,不累计。

(3)横屏网络微短剧,获得浙江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并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线播出,年度平台分账收入高于200万元。

(4)竖屏网络微短剧,正片在主要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淘宝逛逛等)上线播出,年度平台分账收入高于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备案及播出印证材料;

(4)有效播放量证明材料(播出平台或“猫眼专业版”等第三方数据平台),或平台分账金额证明材料;

(5)第一出品方申报权属证明材料;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

支持重点创作


1.申报条件:根据重要宣传节点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扶持倡导的规划选题创作的特别项目。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备案及播出印证材料;

(4)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印证材料;

(5)微短剧成片U盘1份(需寄送,不退还);

(6)第一出品方申报权属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8)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

鼓励优秀作品


1.申报条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年度优秀原创网络微短剧作品。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备案及播出印证材料;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5)微短剧成片U盘1份(需寄送,不退还);

(6)第一出品方申报权属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8)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

支持人才交流


1.申报条件:企业组织开展面向网络微短剧产业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等的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活动方案、活动执行相关服务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现场印证照片;

(4)活动总结(含完成情况、实际投入、活动成效、媒体报道情况等);

(5)活动结项答辩PPT;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6

鼓励作品出海


1.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补助网络微短剧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制作费用。

(2)补助网络微短剧在海外发行获得的收入。

(3)补助网络微短剧版权海外交易获得的收入。

(4)补助富有余杭特色的网络微短剧作品在海外发布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2.申报材料:

(1)余杭区网络微短剧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备案及播出印证材料;

(4)相关合作协议;

(5)境外收入所得税证明材料;

(6)第一出品方申报权属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8)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为2024年1月1日-10月31日播出项目,2024年11月1日及之后的项目可以在2025年申报。项目申报可咨询区文创发展中心,电话:89515674。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将申请材料制作封面及目录,材料每页盖公章或整册资料盖骑缝章,其中发票、付款凭证还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地的镇街或产业平台初审盖章确认;

2.“法人登录”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index.html#/portal/view),点击“惠企政策”,进入线上申报系统,逐项填报上传资料(本次不接受线下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企业将盖章扫描件上传,纸质文件留底备查,U盘需寄送至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9幢,收件人陈老师,收件人电话0571-89515674)。

3.属地镇街、平台联系方式

五常街道:89517176;

仁和街道:86392682;

良渚街道:88770932;

闲林街道:88687718;

仓前街道:88620213;

余杭街道:19557136515;

中泰街道:89051539;

径山镇:88585374;

瓶窑镇:13735483642;

百丈镇:88561656;

黄湖镇:88515178;

鸬鸟镇:88576066;

未来科技城:88607919;

良渚新城:137322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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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及《申报承诺书》







编辑:十度

来源:创意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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