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年第3期)
在本院执行(2024)鲁0523执2179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望知悉下列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同时本院敦促下列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强,男,1997年08月0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海经典三期1号楼2单元11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70523199708014616。
执行依据:本院(2024)鲁0523民初12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付剩余案款310623.5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4)鲁0523执2179号。
悬赏执行期限:2025年1月26日至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本院(2024)鲁0523民初1273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人应付剩余案款310623.50元及利息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人承诺以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的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46-6446436
联系人:薄法官
广饶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