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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24年5月21日,曲沃县乐昌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接待了三名来访农民工。经了解,该三名农民工均来自外省,在曲沃县某建筑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工作期间,一名工人不慎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骨骼断离。受伤后,包工头仅垫付了医疗费,对于赔偿事宜一再回避,来访者与雇主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处理过程
三、案件点评
建筑行业本属高危行业,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受伤,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手续,导致维权之路走的异常艰难。本案涉及农民工的最根本权利——生命健康权,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不仅能够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还能让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收到了“调之有法、矛盾自解”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