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万安全面禁止!

民生   2024-10-01 22:01   江西  


注意啦
10月1日开始
全县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
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万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全县将于10月1日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林业用地、林缘地带100米范围内全部划定为森林防火区。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二)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烧荒、烧秸秆、烧田埂草、烧草木灰;

(五)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禁止其他非法野外用火及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5701119(万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2119(森林火警)




万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能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

莫惹上“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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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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