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明
是一座城市发展最好的体现
每个人都是文明的创造者
也是文明的受益人
每一个个体的行为也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文明
也许一次不经意的不文明行为
一不小心就让城市形象受损
每个“不经意”都需我们用心去“回避”
从而累积这个城市的温暖
下面,县城市管理局
对下列流动摊点乱摆乱卖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01 地址:茶亭路
02 地址:五云菜市场周边
03 地址:实验中学边
04 地址:崇文路名门世家
05 地址:实验二小与万糖路交汇处
06 地址:五云路与茶亭路交叉口
07 地址:五云路九江银行
08 地址:五丰圆盘万福广场
09 地址:老图书馆对面
10 地址:嵩阳桥恒安公园口
11 地址:移动公司边
12 地址:嵩阳路
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
爱护周边环境,
涵养文明乡风民风,
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捍卫者,
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城市管理小知识—流动摊点
01
流动摊点的危害?
一、严重占道经营,弱化了城市交通功能。占用公共通道,街巷杂乱无章,沿街店面的经营者占用人行道,流动摊点经营者充斥机动车道,车辆交通经常阻塞,行人不安全因素诸多。
二、污染了市容环境,许多饮食店、流动摊点不但占道经营,而且人为制造的垃圾、污水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城市卫生。
三、许多不规范早餐点卫生条件比较差,无论是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还是经营的早餐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居民的健康得不到。
02
法律依据
《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公共场所从事摆摊设点、散发广告等活动。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万安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