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环
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是关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极为关键的一环
人民法院在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方面
作了大量努力
有的被执行人却公开挑衅法律底线
有钱不还、甚至转移资产逃避执行
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近日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
判处被告人王某
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法官释法明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与商贸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了部分责任,取得了谅解。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偿还债务,有一定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既是司法权威的体现,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撑腰”,使他们从胜诉判决中获得应有的救济,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将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林希尔 责编:饶芬 审核:赵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