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地块1: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北贺寿营村地,西至东于庄村地,北至东于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81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肃镇黄土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地块28:东至黄土岗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黄土岗村地、瀑河河堤,北至黄土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地块47:东至北贺寿营村地,南至北贺寿营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北贺寿营村地;地块48:东至北贺寿营村地,南至北贺寿营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北贺寿营村地;地块49: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北贺寿营村地,西至北贺寿营村地,北至北贺寿营村地;地块50: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北贺寿营村地,西至北贺寿营村地,北至东于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92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崔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南侧(地块7:东至南公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南公村地;地块8: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公村地,西至南公村地,北至南公村地;地块9:东至南公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瀑河河堤;地块10:东至南公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南公村地;地块11:东至南公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瀑河河堤;地块12:东至瀑河河堤,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南公村地;地块13:东至南公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南公村地,北至南公村地;地块14:东至南公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南公村地,北至南公村地;地块15:东至瀑河河堤,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南公村地;地块16:东至南公村地,南至南公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南公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960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崔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侧(地块75:东至水磨头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水磨头村地,北至崔迪城村地;地块76:东至崔迪城村地,南至水磨头村地,西至任庄村地,北至水磨头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崔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因镇崔迪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77:东至肖迪城村地,南至肖迪城村地,西至肖迪城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78:东至肖迪城村地,南至肖迪城村地,西至肖迪城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79:东至肖迪城村地,南至肖迪城村地,西至肖迪城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80:东至水磨头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路,西至水磨头村地,北至水磨头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378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地块29: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大千秋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0: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大千秋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1:东至瀑河河堤,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大千秋村地;地块32:东至汉阳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小千秋村地,北至瀑河河堤)的土地,面积约0.974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地块63:东至大因村地、任庄村地,南至任庄村地,西至大因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64: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大因村地,西至大因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65: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大因村地,西至大因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66:东至大因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大因村地;地块67:东至农村道路,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大因村地,北至大因村地;地块68:东至农村道路,南至大因村地,西至大因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69:东至大因村地,南至大因村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瀑河河堤;地块70:东至大因村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大因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71: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大因村地,西至大因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72:东至大因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大因村地;地块73:东至任庄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农村道路;地块74:东至大因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汉阳村地,北至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7.310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地块22:东至瀑河河堤,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葛村地,北至葛村地;地块23:东至葛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葛村地,北至葛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088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24:东至大因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汉阳村地;地块25:东至大因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农村道路;地块26:东至汉阳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大千秋村地,北至汉阳村地;地块27:东至汉阳村地,南至汉阳村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1.149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18:东至伍级村地,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山东营村地,北至敬上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00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33:东至农村道路,南至小千秋村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4: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白塔村地,西至南白塔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5: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白塔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6: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南白塔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7: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白塔村地,西至南白塔村地,北至农村道路;地块38: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白塔村地,西至瀑河河堤,北至瀑河河堤;地块39: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农村道路,北至瀑河河堤;地块40:东至南白塔村地,南至南白塔村地,西至铁路,北至瀑河河堤;地块41:东至铁路,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南白塔村地,北至瀑河河堤)的土地,面积约1.35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地块5:东至南贺寿营村地,南至建材运输通道(安大线),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南贺寿营村地;地块6: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贺寿营村地,西至南贺寿营村地,北至南贺寿营村地;地块83:东至瀑河河堤,南至南贺寿营村地,西至南贺寿营村地,北至瀑河河堤)的土地,面积约1.26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地块4:东至农村道路,南至瀑河河堤,西至瀑河河堤,北至农村道路;地块81:东至农村道路,南至任庄村地,西至任庄村地,北至农村道路;地块82:东至任庄村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任庄村地,北至大因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34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19:东至农村道路,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伍级村地,北至伍级村地;地块20:东至伍级村地,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农村道路,北至伍级村地;地块21:东至农村道路,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伍级村地,北至伍级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80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42:东至小千秋村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小千秋村地,北至小千秋村地;地块43:东至小千秋村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小千秋村地,北至小千秋村地;地块44:东至大千秋村地,南至瀑河河堤,西至小千秋村地,北至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2.788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45:东至崔迪城村地,南至肖迪城村地,西至崔迪城村地,北至瀑河河堤;地块46:东至农村道路,南至农村道路,西至于迪城村地,北至瀑河河堤)的土地,面积约1.00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17:东至肖迪城村地,南至于迪城村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于迪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1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侧(地块51: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52: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53: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54: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55: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56: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57:东至刘祥店村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刘祥店村地;地块58:东至农村道路,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农村道路;地块59: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刘祥店村地;地块60:东至刘祥店村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黑水沟河堤,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61:东至刘祥店村地,南至刘祥店村地,西至刘祥店村地,北至黑水沟河堤;地块62:东至黑水沟河堤,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黑水沟河堤,北至刘祥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0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地块2:东至敬上村地,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农村道路,北至山东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31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地块3:东至十里铺村地,南至黑水沟河堤,西至黑水沟河堤,北至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01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居民住宅,南至北贺寿营村地,西至北贺寿营村地,北至北贺寿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534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农村安置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崔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建设项目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南侧(东至南贺寿营村地,南至南贺寿营村地,西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北至南贺寿营村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11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65号)文件,用于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农村安置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17日,由大因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