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 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部跳下自杀的。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这样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所以,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又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德奥普斯本人。他由于借刀杀人之计一直没有得逞,心生沮丧。于是,在1994年3月23日这一天他决定从十层高的楼顶跳楼自杀,然而却被从九楼窗户射出的子弹打死了。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是自己杀了自己,所以此案最后仍被认定为是一桩自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