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倡议书

文摘   2024-09-30 16:51   陕西  

秸秆禁烧倡议书

广大村民朋友:

秸秆禁烧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全镇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村民积极响应秸秆禁烧号召,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及时举报秸秆焚烧现象,共同呵护我们的碧空蓝天。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秸秆禁烧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争做秸秆禁烧模范带头人,积极引导亲戚、朋友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鼓励广大群众将秸秆还田或回收利用。

二、做秸秆禁烧监督者。争当秸秆禁烧的“监督员”,积极劝阻秸秆焚烧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现象,对劝阻不听的,积极向镇村反映,携手共筑秸秆禁烧坚固防线。

三、做秸秆禁烧宣传者。从自己做起、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引导大家支持配合秸秆禁烧工作。

广大村民朋友,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请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决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千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


一、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一倍,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三倍。当可吸入颗粒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二、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引发火灾。

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

三、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四、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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