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昌县城区综合停车场一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试运营的通告

民生   2025-01-21 15:46   江西  


关于广昌县城区综合停车场一期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试运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4〕35号)精神,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设步伐,为车主提供良好安全便利的充电服务,广昌县城区综合停车场一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将于2025年1月24日起开始试运营,运营单位为广昌县莲邦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为确保安全、高效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使用说明

(一)扫码充电

1.将充电器连接好充电桩插座;

2.扫描插座或充电桩上的本机二维码;

3.选择连接对应的插座号;

4.选择好充电时长、支付方式后确认支付;

5.开始充电。

(二)公众号充电

1.将充电器连接好充电桩插座;

2.点击公众号左下方“我要充电”,选择“附近电站”;

3.搜索到您所在的小区后,选择已连接好的机号以及对应的插座号;

4.选择充电时长、支付方式后确认支付;

5.开始充电。

二、注意事项

1.使用充电桩前,请大家仔细阅读粘贴在充电桩边上的充电操作流程;

2.充电过程中,不得强行拔出充电插头,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完成充电后,请车主及时移开充电车位,以便他人使用;

4.若充电过程中遇到故障问题或报修,请通过APP联系客服或拨打客服联系电话400-8280-768。

三、收费标准

00:00—06:00   收费1.3元/度

06:00—16:00   收费1.3元/度

16:00—20:00   收费1.65元/度

20:00—22.00   收费1.85元/度

22:00—23:59   收费1.5元/度

特此通告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21


内容来源:广昌县城市管理局

编辑:魏义鹏

一审:魏义鹏丨二审:刘广兰丨三审:潘朝辉

监制:邱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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