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保证积极分子的质量,我院党委在各团支部推优和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标准对拟报学院党校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申请人进行审核: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2)入党动机端正,思想上积极进步,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
(3)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做出贡献,团结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综合测评成绩较高。
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度的规定(试行)》,现对拟参加学院党校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71名学生学员进行公示,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公示期三天(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请以口头、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院党委反映。
学生积极分子学员名单
院党委办公室:明德主楼609B
联系电话:82509272
E-Mail: cjdban@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