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王某某违规补课被罚!
时事
2024-11-13 21:00
辽宁
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6日,教育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北镇市一小区住宅有学生参加培训,室内有课桌椅及教辅资料。经调查,当事人王某某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六款、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