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民政局关于城南规划道路命名
征求意见的公告
四、命名标准
大道:指规划红线宽度(包括人行道)60米以上主干道。
路:指规划红线宽度30米以上,60米以下的主干道。
街:指规划红线宽度5米以上,30米以下次干道。
巷:指规划红线宽度在5米以下的区间路。
为体现地名命名的公开透明、规范、科学合理,特此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为期五天。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个人提出的道路名称要注明地名含义、名称出处、寓意象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学旺 13461679689
邮箱:13461679689@126.com
地址:范县民政局地名办(县人防楼三楼308室)
范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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