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最初碰到的问题是建立“法”,诸如执笔、用笔、点画、结体、墨法、章法等等,这是很实在的东西。其次,将会面临立“法”的意义生成问题。也就是说,在我们一一解决“法”的问题时,无论是书写时的力量运动,还是点画的形态,字结构以及章法的分间布白等,都会带给人相当的心理感受,乃至于令内心舒畅或是沉闷,甚至于踌躇满志,在崇高的审美享受中滋养心灵。这是由实反虚。但一般人只注重笔墨之“实”,而忽略笔墨之“虚”,殊不知两者缺一不可。无论执着于其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使书写成为单一的技巧重复或流为华而不实的笔墨游戏,最后只能留下虚糜的书写墨相。不过,从学习的次第而言,“法”的部分必不可少,这是书法的本质。其次,也要修养“书”,“书”属于“天”,是心性的自然流露。
从“天”的角度来看,孩童写的字生机盎然,理应得到尊重,但有人并不这样看,而是依照世俗的眼光来评论其中的是与非。在我看来,这只会扼杀孩子的趣味,使其所处人生的春天因缺乏生机而不能生发。推而广之,夏为长嬴,秋为收成,冬为安宁也就不会如期到来。相反,我们将看到许多孩子在人生的夏天——青少年时期,就已厌弃学习而更想不劳而获。可想而知,当其人生的秋天与冬天来临之际,就只能颗粒无收,老大徒伤悲了。
再就童蒙养正中的《弟子规》而言,其文本内容突出了脚踏实地的规范,如果我们以此溯源到了《论语》,就可发现孔子不但注重礼乐,而且敬畏天命。孔子是沉浸在礼乐的人文世界里,这是“六十而耳顺”;当他到了七十的时候,则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从心”属于“天命”的吻合,“不逾矩”则指遵循应有的秩序。我们姑且可以说,孔子是从“天”走到“地”,即走向人间,建立大同。这就需要很实在的内容——“优优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可以看出,礼仪、威仪的规范,目的是使人敬畏“天”。但事情的发展往往不能尽如人意,更多的时候,人们看到的只是礼崩乐坏的局面,于是,礼乐的歧出反而隔离了人与天的直接交通。在这种情况下,庄子另辟蹊径,认为大道无法被说明。因此,大辩的目的是没有言语的遮蔽,大仁的目的是没有小我的偏爱,大廉的目的是没有表面的谦让,大勇的目的是没有强悍的表示。所以,道显明出来就不叫道。以此类推,言的论辩将使道有所欠缺,仁的固执也会使道不圆满,廉的清高就不属是纯粹,勇的强悍也非真勇。进一步说,人若能涵容大道、大辩、大仁、大廉、大勇,并将之贯通,就差不多找到了向道的方向了。我们姑且可以说,庄子是从“地”上升到“天”,即敞开心灵,直面本真。然而,庄子的思想却也因其高远而难逃消极出世的批判,这与批判儒家思想为吃人的礼教一样失之公正。其实,儒道互补正如虚实相生一样,偏重任何一方都不周全。无疑,原始儒家与早期道家均获得了“天”的会通,只是所走的路线略为不同,但这正好可以在“正—反—合”的认知中使人开阔视野,从而获得生活的实在感与精神的逍遥游。
如此看来,在建立书法的“法”之后,还不能拘泥于“法”。法无定法、无法可说最终使心的作用显露了出来。于是,会其意将使书者通过“书”链接了“天”。也可以说,这是随立随破,随破随立。正如唐·孙过庭所言:“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最终,是心中之志使“书”活了起来,这也是前面所说的由实反虚,虚实相生。若就笔法而言,它包括了实在的点画以及点画之间的呼应。换句话说,点画既笔笔独立,又笔笔相连。相连的部分,有时表现为游丝,有时则是断开的,这都是毛笔在空中运动的结果。然而,这一部分往往被人忽视,因为它并不以具体的点画体现出来,而只是书者意象兴发的流露。我们不妨在读帖的时候注意一下古人运笔时在纸面、空中的交接处,会有自然的笔触,是藏是露,点画的意态自然生成。接着的纸面运动,则是在中锋的导引下,使点画的形质在水墨与纸张的氤氲中瞬间诞生。如椽之笔,承载着思想的流动,外化成点画的形质意态,一时之间,素白的宣纸上凝固了时间与空间。我们的心,倘佯在一片明朗的“天”;我们的笔,行走在一片温润的“地”。从上到下,您还可以感受到字轴线的左右摆动,以及行气的生生不息,这都属于“虚”。但它却如同太极图中间的“S”线形态纵横贯通。此时,欲罢不能。
大体而言,儒家思想显露了“地”的厚重与包容,在其入思的地方比较注重公共空间的礼乐重建,表现在书法上,则为“唐尚法”。道家思想则更倾向于“天”的清虚与高远,在其入思的地方更为注重心性的澄明与超越,表现在书法上,则为“晋尚韵”。就书法史上的两位书法家——王羲之与颜真卿来看,王羲之受道家思想影响的成分略大于儒家思想,颜真卿正好反过来。但我们也可以说二者都是调和了儒道思想的人物。若就王羲之的《兰亭叙》与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而言,前者的精神风貌较为典雅,后者则更为悲慨。如果说《祭侄文稿》的笔墨意象是迎面扑来的浑厚充实,是直逼观者之心的。那么,《兰亭叙》显然不属于这种风貌,《兰亭序》的旷达,可以将观者之心引向自然,于清畅的点线流动中使人如沐春风。这不能不说,其笔墨意象的差异其实是精神思想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却有其关联,即他们在文化洗礼中“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精神创新与人格魅力。我想,这才有与其相应的书法艺术范式的诞生。
这使我们不禁想起,在庄子的寓言中,庄子曾借助孔子之口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说孔子曾经到楚国去,亲眼看见一群小猪围着一头母猪吃奶,不一会儿大都惊慌而逃,原来它们发现母猪已死。可见小猪之爱母猪,不是只爱它的形体,更爱主宰它形体的精神。这不能不说是庄子企图调和儒道的努力,而我们之所以喜爱书法,除了前面所说的实在以外,难道就只能将实在局限于书法的某个笔画或某种字体吗?这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还应由“法”及“书”,升华书者的精神境界,最终找到“天”的归属感。这看似虚而不实,殊不知,“虚室生白,吉祥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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