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还涉及多起类似的客户投诉。王先生随即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李小姐通过私刻银行印章伪造存单,利用职务之便诈骗了多位客户的资金。尽管银行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但最终的结论令王先生极为失望。银行表示,由于这张存单是伪造的,他们不能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无奈之下,王先生选择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存款本金和利息。法院审理后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案中,尽管李小姐的行为属于犯罪,但她的伪造存单行为发生在银行的工作场所,且利用了银行的职务便利。因此,银行应当对此负责。最终,法院判决银行需要赔偿王先生500万元的本金以及151000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