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住去灭火的消防车不让走,会有什么后果?

文摘   2024-11-25 17:29   云南  

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普洱建设,普洱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市融媒体中心结合真实案例,将陆续推出“百案释法—普洱普法时间”农村应急广播专题节目(全年104期)。

本期为系列普法案例之——拦住去灭火的消防车不让走,会有什么后果?


拦住去灭火的消防车不让走,会有什么后果?


案例分享刘某在村子里经营一家饭店。某日,消防车经过刘某的饭店停车场倒车掉头时,由于车重压坏了停车场的部分地砖。刘某气愤不已,要求马上赔偿,否则不让消防车通行,消防员表明,去救完火后再处理压坏砖块事宜,但刘某坚持认为消防员想要逃避责任,仍阻止消防车行进,甚至拖拽、阻拦消防员。最终,消防车没能及时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救援,报案人的2亩麦茬被烧毁。


案例分析消防员执行紧急任务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是担负特殊使命的特种车辆,其负担着紧急救助义务,时刻为国家财产与安全、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因此,这类车辆在执行公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参与到抢险救灾活动中,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避免悲剧。根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公务或者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实施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若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公务,则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解析本案中,刘某明知消防车正在执行救援任务、时间紧迫,还阻碍消防车行进,故意拖拽、阻拦消防人员。其行为不仅构成妨害公务,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延误了最佳救火时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最终,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提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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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洱普法

编辑:李虹霏、王荣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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