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家长必看!
政务
2024-09-30 12:16
安徽
尊敬的各位家长:国庆假期将至,为巩固我区“双减”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为此,颍州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提醒各位家长:一、坚决拒绝违规培训。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请家长和学生们坚决拒绝参加。自觉抵制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托管服务”等名义开展的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辅导,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研学”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温馨提示:我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凡是在我区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均属违规行为。)二、理性选择培训项目。家长和学生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有效的《非学科类机构设立核准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体的机构信息可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三、警惕缴费优惠陷阱。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费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购买课程时须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索要正规票据,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四、签订规范培训合同。请家长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五、严禁在职教师补课。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通过开设家庭小课桌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组织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在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课、兼职。区教育局要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托管类机构(就餐、午休、接送等服务类)
区市场监管局 0558-2172727艺术类(音、体、美、舞蹈等)
区文旅局 0558-2199327科技类培训(机器人、编程等)
区科技局 0558-226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