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三年一学位!天津这所学校,不再接收转学生!

财富   2024-12-25 22:28   天津  


12月25日,宁河区教育局连发三则转学通知,明确:


  • 自2025年春季起,芦台三中各年级均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小升初正常招生)。从2024年七年级招生和2024年秋季转学起,芦台三中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

  • 芦台街所属小学无空余学位的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

  • 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


宁河区城区(芦台街、桥北街)2025年春季初中转学安排


根据城区(芦台街、桥北街)初中教育资源现状,现将2025年春季芦台街、桥北街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年级


七年级、八年级


二、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转入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三、调整芦台三中转学政策


自2025年春季起芦台三中各年级均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小升初正常招生)。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入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一安置到芦台一中(老校区)。


四、转学安排


(一)转学登记。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2月7日(原学籍在芦台街、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北淮淀镇、俵口镇、宁河镇、廉庄镇、外区、外省);2025年2月8日(原学籍在丰台镇、岳龙镇、板桥镇、苗庄镇、潘庄镇、造甲镇、东棘坨镇、外区、外省)。登记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其他时间不办理。


(二)登记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学生转入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2)学生转入街该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产权证。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2)学生所在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居住证持有人页。

(3)居住证持有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居住证持有人在转入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五、安置原则


根据对应片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超出学校空余学位的学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其他情况。


说明:

1.同一街、镇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学生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并告知报到相关事宜,请保持电话畅通。


七、相关政策说明


1.芦台三中从2024年七年级招生和2024年秋季转学起,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芦台三中已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查询库。自2024年9月1日起,居民在芦台三中学区片购买二手住房且有转学需求的,须提前到芦台三中查询学位占用情况。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转入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优先转入。


3.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电话:69591381。


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宁河区芦台街2025年春季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芦台街小学教育资源现状,现将2025年芦台街小学春季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芦台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芦台二小。


二、转学安排


(一)转学登记。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宁河镇、潘庄镇);2025年2月11日(北淮淀镇、造甲镇、俵口镇、东棘坨镇);2025年2月12日(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廉庄镇、苗庄镇),2025年2月13日(原学籍在外省、外区、芦台街及相关镇街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

凡在2月17日以后进行转学登记的,全部实行统筹安置。


(二)登记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咨询电话:69591381,或关注 “宁河区教育局” 微信公众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芦台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2025年2月13日,芦台街随迁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到芦台二小审核转学手续。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芦台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三、安置原则


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置同一家庭二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四、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五、相关政策说明


1.芦台街所属小学无空余学位的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包括芦台一小六年级;芦台四小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如有转入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


2.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已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自2024年9月1日起,居民在芦台一小、芦台四小服务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有转学需求的,须提前到学校查询学位占用情况,并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再次确认该住房地址是否有在该校就学的学生。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转入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优先转入。


4.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电话:69591381。

芦台一小:69571815。芦台四小:69117207。


六、补充说明


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宁河区桥北街2025年春季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一、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桥北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转学安排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4日。


(二)登记原则。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直接到学区片对口学校登记。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对口学校审核转学手续。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到桥北一小及相关学校审核转学手续。


(三)资格审核应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

①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桥北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桥北街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三、安置原则


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置同一家庭二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四、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五、相关说明


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补充说明


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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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河区教育局 天津广播

编辑 | 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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